20081202大紀元時報
【大紀元訊】中國政府阻止北京知名維權律師李和平前往歐洲領取「歐洲律師人權獎」,但未說明限制出境的理由。李和平認為,這侵犯了世界人權宣言所賦予的公民出入境權利。
中央社引述維權網說,李和平被歐洲律師與法律協會授予「歐洲律師人權獎」。11月27日凌晨2時30分,李和平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2號航站,準備前往比利時布魯塞爾領獎時,被邊防檢查人員攔截。李和平要求對方解釋並出具相關手續時,邊檢人員回答說:「我們從來不說理由,也不會出示什麼材料。」
李和平表示,經他一再堅持,對方才表示,這是有關部門的通知,「說那是北京市公安局給首都機場邊防檢查站一個書面的東西,說限制李和平出境。」
李和平指出,出入境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中國簽字的〈世界人權宣言第13條〉明確規定公民有出入境權利。根據〈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8條〉,只有三種人才可以限制出境,一是刑事案嫌疑人,二是未了結的民事案件和勞動教養人員,三是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此人出境會對國家安全構成重大威脅。李和平說,這些他一條也不符合。
他表示,此行除了領獎外,他還計畫前往巴黎參加法國律師協會年會以及12月3日至7日舉行的世界人權宣言60周年的紀念會議,「現在全都泡了湯」,這讓他十分失望。
李和平曾經擔任山東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的辯護律師。2007年9月29日他在北京遭到十幾名歹徒綁架毆打,然後被拋棄到荒郊野外,有報導說,這可能與他受理法輪功學員曹東的案件辯護有關。
歐洲律師與法律協會還沒有對李和平被限制出境一事發表任何評論,網站上也沒有刊登相關訊息。
北京維權律師騰彪分析,李和平被限制出境的原因可能與李和平參與新青年學會楊子力等很多敏感案件的辯護,以及他是一位「勇敢、敢講真話」的律師有關。
騰彪說:「四君子楊子力,他就是其中一個辯護人。2006年法輪功王博案件,他也是其中一個辯護人。他也介入陳光誠案件,還有一些基督徒、一些環保人士的維權。比較敏感的案件都有他的一些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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