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8自由時報   《中時》KUSO孔傑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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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8自由時報   

《中國時報》裁員改版,號稱「精英報」。表現在形式上的改變,就是在每一版上打出「編輯」的「名字」,以此向讀者保證,並示負責。

確實,「傳媒詐術」的手法之一,就是在標題上玩把戲。編輯台為記者所寫的報導下標題時,有意作偽來誤導視聽;反正躲在文字之後,不怕被人指責或揭穿。《中時》公開亮出編輯的大名以昭大信;當然表示「童叟不欺」。

然而,《中時》在「時報廣場」上的「孔傑榮專欄」,卻是不折不扣的「黑心貨」;版面上公然掛上「總主筆」及「編輯」的名字,譯文後敢於附上譯者大名。如此陣仗更彰顯是「有意」的「詐欺」;三重的「保證」的目的,不過是鬆懈讀者戒心而吃下文字的「三聚氰胺」。

去年十一月十三日,「孔傑榮的專欄」痛斥馬政府,在北京兩岸首腦陳雲林訪台時,「逾越了自由社會的界限」,並且質疑司法沒有嚴守「政治中立」以及違反「無罪推論」的基本原則,甚而指控「喚醒『戒嚴黑暗時期』不義程序的幽靈」。作者的題目非常明顯〈為了兩岸關係不惜犧牲台灣公民自由〉,譯文卻胡謅成〈陳雲林旋風颳人權問題〉,完全取消強有力的批判性。這種扭曲同樣見於內文,比如作者用描述性文字說:「台灣警方無法保護陳先生副手」,譯文卻成為「張銘清的『攻擊』事件」;這與陷人於罪的「官方」說法完全一致!

一月八日,「孔傑榮專欄」極為精采。譯者是「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員宋名晰」,理應專家譯筆,依然是「黑心貨」。原文題目一針見血:〈扁案法官已經毀了他們的機會〉,譯文卻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曖昧:〈對扁案的追訴:第一階段〉,什麼又什麼的!因此內文第一段出現的「毀了」,譯文變成了不知所云的「貽誤」;孔傑榮論及「法院受理本案的程序」,強烈的抨擊「已經嘲弄了社會期待」,譯文卻用輕鬆的字眼「期待落空」取代。

孔傑榮非常注意扁案的發展,他認為羈押庭決定收押陳水扁,是明顯「違反」大法官釋字第六五三號,譯文卻用「矛盾」一筆帶過。至於把「不利證據」改成「犯罪證據」,不只不專業,也暴露了內心的「黑暗」。

譯文的胡掰多不可數,最後再引一例。孔文用問句表達對台灣司法政治化的不信任:「有沒有政治人物秘密的恐嚇法院?」譯文作為「有無政治人物脅迫該法院」,為何「秘密」兩字不見了?

《中時》已脫手給「旺旺集團」;新老闆是坐視還是有意?這才是重點。

(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