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3自由時報
元月二十四日的經濟學人(Economist)雜誌,有一篇談扁案的報導 Trial and Error (嘗試錯誤,或直譯「審判與錯誤」,http://www.economist.com/world/asia/displaystory.cfm?story_id=12991373)。
文章前四段大致忠實呈現陳前總統被指控的罪行,包括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偽造文書案及洗錢案等;也提及在陳致中夫婦及吳景茂等人認罪後,陳前總統所面臨的司法困境。
後四段則對扁案審理過程有所質疑,包括「神秘的」更換承審法官。也引述澳洲Monash University的台灣專家布魯斯.家博(Bruce
Jacobs)教授的觀點,認為台灣最近的貪瀆調查辦綠不辦藍,並說檢察官在司法節大會模仿陳前總統被收押的諷刺鬧劇「毫無品味(tasteless)」。經濟學人提醒,缺乏專業精神的台灣司法,會使打擊貪腐的力度減弱,也會失去法院裁決的公信力。
經濟學人這篇報導似乎未見國內媒體處理,是媒體選擇性理解?還是怕得罪當局的自我思想檢查?這讓我想起日前美國總統歐巴瑪的就職演說,其中一段批判那些以貪瀆、謊言和箝制異議為手段的掌權者,是站在歷史錯誤的一邊的談話,在中國被消音,台灣也只有一家日報報導這則消音新聞。中國媒體是共產黨統治工具,自動幫當權者進行新聞檢查,猶可理解;台灣媒體呢?
相較於專制威權國家,台灣司法能對前任總統進行犯罪事實的蒐證並起訴,或許是進步的表現。然而,與成熟民主國家相較,扁案偵辦的過程粗糙、程序正義闕如、罔顧司法人權,甚至與若干媒體大抵若合符節的偵辦進度,不禁令人感嘆:台灣司法獨立的路還很長!
除了經濟學人,哈佛大學孔傑榮教授也於日前專文批判台灣司法、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白樂崎等二十多名美國專家學者更對台灣司法倒退寫第二封公開信。這都顯示台灣司法的獨立性遭國際社會嚴重質疑。司法公信若毀了,台灣的民主也倒了!台灣的司法,正如經濟學人所說,與阿扁一樣站在被告席受審之中。
(作者劉順明 為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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