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09自由時報   假肅貪 真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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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9自由時報   

馬英九總統八日在總統府記者室,對「亞洲政經風險顧問公司」的貪污評比報告,親自宣讀感言。馬總統將責任都推給前朝民進黨政府,但對過去及現在國民黨黨員的貪污案件,卻隻字未提。

馬政府肅貪是否有決心,可由最近通過的「貪污治罪條例部份條文修正案」增列「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規定來看,未來貪污的被告有義務說明其財產來源,否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案不溯及既往。很顯然,只有貪污的被告才要說明財產來源,因此,有辦法的貪污者,即使財產增加百倍,只要掩飾得好,不被列為被告,即可無事。這正如民進黨所說,假改革,真包庇。

馬總統如真的有肅貪決心,應通過民進黨的提案,即主張公務員若財產增加一倍,或支出超過收入一倍,就有說明其財產來源的義務,並溯至一九九三年。若能如此,保證以後的貪污評比,台灣政府的清廉度,必定名列前茅。 (作者郭文彥 為退休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