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2自由時報   以肅貪之名行整肅之實 殺國軍將官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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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2自由時報  

四月初,馬英九總統公開要求政府部門在三個月內提出肅貪的成果績效。法務部所屬的特偵組、檢調單位及監察委員們即刻鋪天蓋地的針對國防部幾件尚在偵辦中的弊案展開非比尋常的調查或偵訊。據報導,前述司法單位甚或先後要求國防部提送過去扁政府執政八年間,所有廿七位晉升上將及數百位晉升中將、少將的名單及他們每人的相關資料。新聞媒體,立委諸公及政治名嘴則配合報導或評論一些尚未證實或沒有事實的言談,讓長年為國服務奉獻的國軍將領情何以堪?國軍士氣也因而受嚴重打擊,也讓很多國人認為馬政府團隊是藉「肅貪」之名而行「整肅」前朝官員之實。

我個人支持也相信絕大部分國人及國軍官兵皆贊成肅貪除弊。官無大小,只要有違法違紀之嫌疑者皆應依法速查速辦、勿枉勿縱。但總統、法務部長及監委諸公對尚在偵查中的個案,依法不可公開指點、評論案情,不當介入個案,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法則。例如,法務部王部長及監察院王院長,他們個人操守及法學素養皆令人景仰,但他們曾先後對尚在偵查中「扁案」及「將領賣官案」公開表達他們個人對案情的言論及看法,有干涉個案之嫌,實不可取,他們兩位一竿子打翻了國軍整體的士氣,也讓絕大部分的國軍幹部深感無奈及被羞辱。

在美國司法實務中,檢察體系除非必要,不需也不可就個案每天對媒體發表案情。因此,我呼籲特偵組發言人不需幾乎天天接受媒體採訪,甚至透露偵辦中個案的時、地、人、事、物及偵辦的方向。特偵組這種做法是不可思議的,也涉違「偵查不公開」的法則。即使檢察體系要偵辦某一位將領是否涉「賣官」或「貪污」,可要求國防部提送該將領之相關資料即可。但據聞,特偵組及監察院卻要求提送過去八年來晉升的廿七位上將及數百位中、少將的相關資料,這明顯的不符合「衡平比例」的法則。軍人的榮譽也因而受到了嚴重的打擊。怪不得馬總統日前表示查弊肅貪要查重點,不要擴及無辜,打擊士氣。但對國軍士氣的傷害已經深深造成,甚感遺憾。這也加深了國人對馬政府「整肅前朝官員」的感受。

 (作者蔡明憲 曾任國代、立委、國防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