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8自由時報
立委顏清標假釋出獄了,泛藍立委欣喜若狂,送花的送花,擁抱的擁抱,高喊「標哥萬歲」,馬英九總統更親自打電話給「標哥」,致意、關心無以復加,真是猗哉、盛哉,好有情有義啊!
媒體上週連番炒作標哥出獄記新聞,令不少人有一股鬱結之氣,至今仍忍不住質疑,台灣社會怎麼會被政客、媒體搞成這樣?只有立場、沒有是非,甚至價值毀棄、公義蕩然!
孰為為之?孰令致之?問題不在顏清標,而在馬英九總統、泛藍政客、媒體形成的「共犯結構」,屁股決定腦袋、立場決定是非,以政治立場、利害相結、敵我劃分,做為是非、好壞的判準。
顏清標被判有罪定讞的非法持有槍枝案,雖已服刑逾三分之一並獲假釋,但是,他另涉公款喝花酒案,台中高分院更二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八年,目前在台中高分院更三審審理中。
當然,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法院三審定讞前,顏清標仍應被認為無罪狀態,而是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被告,但是,馬總統打電話向剛獲假釋的他致意及關心,又有那麼多的藍委公開聲援他,豈不形同為他強力政治背書?
問題的關鍵就在馬總統那通電話,引發政治干預司法疑雲,當初起訴他的檢察官、一審、二審、更一、二審都判顏有罪的法官,豈非要被質疑是否錯判?未來更高分院三審法官及最高法院法官,要如何獨立審判?
有人拿扁、標作對比,在此不想對扁、標評論,因個人造業個人擔,不過,要強烈質疑的是,藍營對馬總統關心二審法院判決有罪的顏清標,叫「有情有義」,對蔡英文去探視一審尚未判決的扁,則痛批為「同流合污」,難道貪污罪嫌還分政治顏色?這算哪門子的公義?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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