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5自由時報   監委黃煌雄:陳雲林事件 凸顯國安戰略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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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5自由時報  

陳雲林來台期間警方執法不當,監院卻未能通過彈劾失職人員,監委黃煌雄表示無法接受。(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鄒景雯/專訪

監察院上週通過就去年十一月陳雲林來台期間的警民暴力衝突事件,對陸委會、警政署、台北市警局提出糾正案,這是馬英九執政以來極具指標意義的案件,負責調查本案的監察委員黃煌雄受訪指出,大陸政策是我國最具爭議性的公共政策之一,也是內部最敏感的神經,陳雲林事件顯示政府高層整個戰略佈局與策略思維都有問題。

針對台北市警察局長洪勝與前台北市松山分局長黃嘉祿所提彈劾案未能在監察院通過,黃煌雄表示無法接受。

彈劾調查嚴謹 結果令人意外

問:陳雲林來台期間警方執法過當的問題,傷害台灣民主形象,監察院就本案僅通過糾正,未對失職人員予以彈劾,你的感想如何?

黃煌雄:這個案子有兩個彈劾案未過,第一次不記名投票差距較大,第二次差一點點,但仍功虧一簣,投票當天我講了一段感性的話,自由之家的主任華克等人今年來到台灣,他要回去前特地與我見面,希望了解這個案子。

這個案子是蘇俊雄大法官、瞿海源教授等二一八位知名學界,以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二十四個民間團體前來陳訴,他們指定要我受理此案,監察院終究要面對這個事情,因此我表示接受,也必須以負責任的態度嚴肅面對。依照監院內部規定,監委查案要輪派,因此由林鉅鋃委員與我一起調查,共事過程中,林委員的作為非常積極,彼此的觀點相當接近,很值得肯定。

儘管並無壓力,但我自我要求調查流程一定要完備,因此辦了二十場的約詢,包括前國安會秘書長丁渝洲、前國安會副秘書長張榮豐,以及歷任國安局長前來諮詢,也聽了陳情人的看法,由於這牽涉到是否為集團式國家濫權行為,是由上而下全面性而非個別性的濫權,所以我也找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前國安局長蔡朝明、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調查局長吳瑛到最基層的警察局分局長,這整個系統的負責執行者來進行說明。

因此,彈劾案未過,我很納悶,這個程序這麼嚴謹,怎麼會不過呢?這個結果讓我意外,我沒辦法接受。

針對陳雲林來台,國安會的指示是對等尊嚴便利,國安局強調的是依法行政、行政中立、保障合法、取締非法、制裁暴力,如果按照這個指導原則,很難與濫權連上線,但警察與民眾發生衝突問題出在哪裡?依我看,陳雲林訪台這是六十年來的第一次,警察負責執行這個勤務很緊張、壓力很大,例如航空警察局當時出了一個公文,呼籲旅客在那個時間不要搭乘同一班機,後來我們約詢他們時,他們坦承緊張過度、沒有必要。

晶華衝突究責 警方指揮失靈

另外,我感覺警察一個是執行能力,一個是執行態度,還有執行的方法,這些我看都有問題。我們把它歸結於晶華事件,就是指揮失靈。聯戰指揮中心最重要的任務是縮短指揮鏈,根據警察相關規定,應該是地區責任制,由現場指揮官負責一切,我們調閱晶華事件當天的傳送畫面來看,剛開始根本沒什麼人,與許多群眾示威場面根本不能比,怎麼會「舞」成這樣?問題就出在指揮失靈,因此我認為應該彈劾現場指揮官松山分局長黃嘉祿。

同時其上級督導應該負間接責任,當時我面臨兩個選擇,究竟是警政署長或台北市警察局長?後來我們參考紅衫軍當時是由台北市警察局長負完全責任,因此決定同時彈劾洪勝?,而洪自己也承認,他坦承確有失職,必須負責任。但沒想到,這兩件彈劾案沒過。

問:沒過的原因,你認為是否有政治立場或意識形態因素影響了其他委員的判斷?

黃:這應該由你來作判斷,外界也可以客觀的評斷。

問:這次糾正了陸委會、警政署與北市警局,但是負責決策的國安會沒有責任嗎?

黃:依照監察院的互動體制而言,國安會我們不能糾正,它是總統的幕僚單位,我們只能糾正行政院所屬機關,但是我們仍然在調查意見中的第二點針對國安會的缺失明確指出,上游的佈局與策略若錯誤,也就是戰略錯誤,下游的警察就會出問題,例如如果宴請陳雲林的地點不在晶華,情況就不會這麼糟糕,而且宴客作陪的名單多所重複,我們問蘇起,蘇起說連戰與吳伯雄兩位都是主席,他做了一些努力,但動不了,效果有限。

人權概念養成 應納警校課程

張榮豐在諮詢時就提到,國、共高層和台灣財團在晶華酒店內談笑風生,觥籌交錯;而晶華酒店外則警民雙方猶如寇仇,打得頭破血流,這種畫面不應該出現,這讓人民感覺執政當局和北京距離如此之近,而和在野黨或人民距離之遠。所謂「親中」、「傾斜」的感覺,已非「以台灣為主,對台灣有利」之口號所能釋懷。國安會疏忽事件前溝通之佈局,以及戰術錯誤,而事後之文宣又流於自我表述,造成內部對大陸政策進一步之分裂,共識更難建立。大陸政策是我國最具爭議性的公共政策之一,也是內部最敏感的神經,所以我們認為這整個戰略佈局與策略思維有問題。

同時,我們也強調政治溝通的必要。例如紅衫軍抗爭期間,他們原本要在雙十節放氣球,後來前國安局長許惠祐積極與施明德溝通,請施明德出席國慶典禮,他們因此未放氣球,這就是政治溝通。若陳雲林來台是六十年來大事,事前就應該進行政治溝通。

尤其,應該基於民主政治制度與民主決策程序,來面對今後可能各種層級不等的會面。

丁渝洲與張榮豐強調,如果沒有總統的授權,國安會不能有所作為,於是我就此詢問蘇起,蘇起說陳雲林來台期間,總統沒有召開過國安會議或高層會議,但有主持兩岸小組會議,這是馬總統上任後的模式,蘇起並以決策小組召集人身分向總統簡報,因此他等於在此取得總統的授權。

接下來是執行問題,因為這次發生太多警民糾紛的案子,我們就把它歸類,監察院的角色我們也要拿捏好,如果是在訴訟中的,我們不能介入,於是我們做了一個表,把陳訴的內容與警方的處理將之並列,以示客觀,若是訴訟中案,必須等到司法判決後,我們才能面對,若司法判決對民眾有利,屆時他們可以把判決書拿來,我們可以據此要求相關單位或人員負起責任,所以有些是有後續的,不是到此為止。

警察在養成教育與在職進修上,要把人權的觀念放在課程中,這次很多案例都顯示警察在執行勤務時人權概念不夠,因此必須把民主、法治、人權的概念融入到警察學校的課程,這次是很深刻的教訓。

另外,林委員非常關心替代役,替代役不能擺在第一線,這次有兩位因此受傷,我們也就此提出糾正。

世運聽奧維安 絕非地方事務

我們非常感謝丁渝洲,他在我們諮詢時提醒,未來還有兩件比陳雲林來台更重要的事情,就是高雄世運與台北聽障奧運這兩項國際性比賽,丁秘書長認為現在這個政府好像維安觀念不足,這一定要加強,是不能有萬一的,而且很久以來沒有國際性賽事在台灣舉行,因此不能把它當作地方性事務,中央政府一定要全力以赴,必須全盤掌握,這點我們也特別在糾正書上列出來,要求相關單位注意。

問:委員上述提到兩岸小組,表示總統才是最高決策者,但這次以政治溝通不足為由糾正陸委會,總統不是才應該負最大責任嗎?你同不同意有人認為這一年來總統不與在野黨溝通是政治衝突對立很重要的原因?

黃:我們約詢蘇起時有特別跟他講到這方面的問題,我感覺陳雲林案到現在的ECFA,政府在溝通的程度已經有很大的差別,至少形式上有調整,所以我說一定要以此為鑑,一定要依照民主政治制度與決策程序來,若溝通不成,你至少做了,若連做都不做,沒有理由,這一定要受到檢討、受到責備。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前來時有些抱怨,她認為她已經很努力在做,但民進黨不理她,江丙坤經驗比較夠,他說不理也要積極做,積極做是你的工作,因此賴幸媛扮演主委這個積極斡旋的角色,我看還可以再好好學習加強。

加強政治溝通 減緩基層對立

問:透過這個案子,你對政府未來施政有何建議?

黃:今後兩岸更密集更高層級的互動,可能性所在多有,這個案例是未來維安模式的參考,這次整個流程上的檢討,對朝野而言都很需要,對維安機關來講,更應該深自惕勵,要汲取教訓,對更高的戰略層級單位,也應該以此為戒,要加強政治溝通,要盡最大努力,展現最大誠意,這麼做可以減緩基層的對立與衝突,這些都可以經由這次陳雲林來台事件得到經驗與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