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9自由時報
在此嚴正譴責TVBS電視台、「二一○○全民開講」節目,以及節目製作人與主持人李濤先生——此事無關統獨爭議或政黨色彩,而是有關新聞倫理基本ABC的「大是大非」問題。
五月二十七日晚間現場直播的二一○○全民開講節目,令人震驚地,居然出現了涉嫌違法拍攝通資指揮部的中國旅客馬中飛的現場calling。莫名其妙的製作單位,馬上用了「現聲澄清」的字幕,配合主持人與現場名嘴的相互唱和,在至少五至十分鐘的「LIVE專訪」中,巧妙地幫這嫌犯作了單方面的澄清。
請問:在新聞採訪基本倫理裡,對嫌犯的採訪,可以用這種方式進行嗎?在TVBS官方網站的「新聞自律規範」裡,清楚明白地寫著:採訪罪犯:
一、絕不可在檢警不知情的狀況下,在國內以任何方式採訪通緝犯(嫌犯)、逃犯。
二、現行犯在警方未查知其犯行前,應在採訪前通知警方(不可以LIVE直播) 。
三、採訪警方呼籲出面說明者,在播出前須知會檢警相關單位(不可以LIVE直播)。
別說二一○○只是個普通政論節目,李濤先生也只是普通的節目主持人而已,避免為嫌犯單方面錄製宣言(manifesto)的行為,是民主國家媒體最基本的常識,但為什麼TVBS老是出這種包呢?
新聞節目的基礎是真實,一個操中國口音的男人calling進現場節目,製作單位憑什麼認為他就是馬中飛本人?又憑什麼認為他說的話就是真實?基本查證工作都無法進行的新聞節目,是不是應該受到嚴正的譴責?
TVBS自瀝青鴨烏龍、周政保亮槍恐嚇、張志輝殺人載屍接受專訪之後,明明應該已經對犯罪事件的新聞處理流程進行改正,可是事實證明並沒有——那是不是表示,如果有人綁架或殺害節目主持人或名嘴後,再現場calling進政論節目,那電視台就應該單方面接受殺人兇手的意見表述了呢?
事實上,看到這種荒唐的節目,我有立刻calling想要進行譴責,只可惜……我call不進去。
(作者涂芳祥 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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