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3自由時報   人權公約 不如衛生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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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3自由時報   

馬英九總統在五月十四日,簽署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兩項國際人權公約。據媒體報導,馬總統於簽署儀式後的演說中表示,「我們要真正轉大人,真正成為在人權議題上和世界各國平起平坐的國家」;並強調「政府要保障人權不是嘴裡說說,會有實際行動」;他同時也向全世界宣示,「台灣的人權保障將和國際接軌、和國際同步」。

然而,「簽署」的行為究竟是一種「實際行動」,還是「嘴裡說說」的肢體化,尚待檢驗。在各方矚目其是否「言行一致」的此刻,卻傳出馬總統公開宣布欲兼任國民黨黨主席的消息,明顯違背了其過去「不會兼任黨主席」的承諾;而近日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台師大公領系副教授林佳範因違反「集會遊行法」遭起訴,又不啻是對其過去信誓旦旦說要「把街頭還給人民」的一記重擊!在這種習於「講一套,做一套」的文化氛圍裡,再加上過去國民黨因「以黨領政」、「黨政不分」所產生的各式惡行劣跡,兩項國際人權公約能否真正落實,著實令人憂慮。

當執政者的言行與心態如此,台灣的民主、法治、人權,在可預見的將來,恐有不斷倒退之虞。但問題是:以民主、法治、人權為宗旨的團體或個人,是否也能時時對自己的言行與心態有所警覺?民主需要尊重事實與合於邏輯論理的準則,法治需要切實養成遵守共同明文規範的習慣,人權需要對個體差異與人格尊嚴的保障,而三者間又環環相扣、密不可分。如果我們在批判執政者的同時,不能時刻警惕自己是否也犯了與執政者相同的毛病,則必將應驗一句話:有什麼樣的人民,才會選出什麼樣的總統!

所以,我們真正需要的,不僅僅是民主、法治、人權的制度,而是民主、法治、人權的心靈!

(作者陳君愷 為台灣智庫諮詢委員、私立天主教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