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2自由時報
文學史上不知從何時起出現「回憶錄」一類寫作,只知有人要將自己一些事記錄下來,讓別人或後代知道。這些事如與公共事務(public
affairs)有關,似更有意義(若有人欲將自己或別人的隱私揭露,以滿足有「窺見癖」者的好奇則另當別論)。《逃亡》一書,明說是我脫出台灣的過程,它不過是整個「回憶」的一小部分而已,一小撮人的反應卻使我困惑,因有人竟質疑與《逃亡》毫無關係的事,借題發揮,顯然存心攪局和抹黑。例如:扯到我與中國、周恩來、喬治.柯爾的關係,這些與《逃亡》無關,會另文寫出。
某報特派員由美中外交關係解密文件寫到我與中國、周恩來的互動,這裡僅說明,我從未曾「主動」要求訪中,除了國民黨以外,未曾聽過人說我是「機會主義者」。何況,中國不但未「拒絕」我訪問,數十年來直到現在,其高層們一而再、再而三地邀請我訪問。又當時台灣有不少人被冤枉受迫害,外國人俠義想營救,有人曾計畫以私人飛機將我家人接走,但不成。對於無辜被害的女性們,有人想以結婚的方式救出,也不成。不能因對象是女性,就說成是我的「情婦」(FBI的「情報」可靠嗎?海外情報不是CIA負責的嗎?)。
另,某八卦雜誌專欄作家竟扯到我與喬治.柯爾的關係。這些與《逃亡》無關的事,可否如法炮製,題外爆料:我一到華府即聽到某人是公認的「國民黨職業打手」,其配偶在「代表處」任職,有的美國國會議員根本不准他進來辦公室。
另,可否題外爆料:任資政時聽到某國安高層人員,如何以離奇可笑的方式,求得其位;去職後還託我使其改派駐某大國的「代表」不成,立場即怪異。
要知道一個人的「真實人生、家庭、感情、恩怨、糾葛」,應該去看其私人「日記」,不是「回憶錄」。以見不得人的心機寫出莫名其妙並且無意義的冗文,或求官不成即立場大變,都無法受人尊敬的。
(作者彭明敏 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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