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4大紀元時報
【記者吳涔溪/台北報導】大陸配偶邵玉華因修煉法輪功返鄉探親,遭中共國安當局綁架,此案件為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簽訂後,首樁涉及兩岸司法人權的案件,觀察家認為,此案件碰觸兩岸往來敏感神經,台灣方面也藉此機會了解兩岸互助協議的實質運作,測試意味濃厚,而大陸方面的回應態度同樣受到矚目。
邵玉華自從7月31日被河南公安帶走後,至今下落不明,夫婿鄭先生3日下午,在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的陪同下,前往海基會及法務部說明,請台灣有關單位關注這起人權受害事件。
海基會方面,由法律服務處處長何武良親自接待。何武良表示,在兩岸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後,目前由法務部作為類似案件的主要窗口,建議邵玉華家屬前往法務部說明詳細情況,海基會未來也會提供必要的協助。
無涉兩岸犯行 僅因修煉遭捕
家屬隨後前往法務部,由主管兩岸司法互助事項的窗口檢察官接見,他首先對於邵玉華的情況進行了解。張清溪表示,邵玉華在中國大陸及台灣並沒有犯罪行為,僅僅是因為修煉法輪功,返鄉探親即被抓捕。
檢察官表示,類似的情況目前可以引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司法互助第12條人道探視,要求對岸通報並進行交涉。12條規定:「雙方同意及時通報對方人員被限制人身自由、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等重要訊息,並依己方規定為家屬探視提供便利。」
他表示,法務部在收到家屬案情書後,將與大陸對口單位進行交涉。這是兩岸互助協議通過後,首度援用此協議進行交涉的案例。
律師:碰觸兩岸最敏感神經
前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邱晃泉律師表示,協議12條的「人道探視」是一條層次很低的條文,邵玉華事件根本不是兩岸司法如何互相協助如何通報的問題,而是台灣政府必須要去質疑中共為什麼抓人?憑什麼搜索?台灣可以本著互助協議的精神,要求大陸方面針對邵玉華事件做出說明。
他表示,邵玉華事件碰觸到兩岸關係中最敏感的神經,亦即人權和法治的根本問題。如果,修煉法輪功是犯罪,那麼中共違反普世價值,同時侵害人權。如果中共根本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修煉法輪功是犯罪,那麼它就違反了法治原則,因為沒有一條法律允許可以抓人。邵玉華事件觸及到兩岸本質上的不同,台灣是保障人權,有法治的;但是,大陸是侵害人權,不講法治的。
加拿大台灣之友副主席大衛喬高、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執行長朱婉琪皆表示,對於台灣政府處理這宗台灣法輪功學員在大陸遭綁架案將持續關注,相對於中共抓捕「良心犯」,希望台灣政府堅持維護本國人民的人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