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7大紀元時報
【記者王佳慧/南韓首爾採訪報導】南韓政府強制遣返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引發南韓各界人士的錯愕和不解,司法界人士認為,這種強制遣返行為違反了南韓已經加入的難民合約和聯合國反酷刑合約,以及南韓出入國管理法的相關條例;一般民眾認為,就算出於人道主義方面考慮,南韓政府也不應該遣返他們。
南韓政府此前強制遣返了3名法輪功難民申請者,據可靠消息,現時又有2名滯韓法輪功學員可能隨時面臨強制遣返。另有證據顯示,南韓政府在中共當局的直接壓力下,做出了這種有損國家形象的決定。
律師:違反聯合國反酷刑合約
南韓部分司法界人士認為,這種強制遣返行為違反了南韓已經加入的難民合約以及聯合國反酷刑合約。聯合國反酷刑合約第三條第一號規定:「任何當事國都不可以將持有可信根據的有可能受到酷刑折磨的人流放、遣返或引渡到可能受到迫害的國家。」
同時,南韓法務部去年12月19日公布並於今年6月20日實施的出入國管理法第76條的第8節第2行規定說:「法務部長官對於沒有得到難民資格批准的個人,特別對於得到需要進行人道考慮認證的情況,根據總統令可以給予其滯留許可。」
民眾:中共鎮壓法輪功是錯誤
來自台灣的遊客張先生表示,法輪功是個修煉團體,在民主國家發生遣返法輪功學員的事情,按理是不應該的,南韓政府為了利益屈膝了,這是不應該的。如果站在真理這一邊,是應該保護他們的。從事個體經營的金先生說:「從人道主義出發,我們政府應該理解這些事情,政府這樣做(強制遣返事件)是不好的。對於南韓民主的倒退,做為我們全體國民,應該齊心協力,共同把他正過來。」
金融界樸尚則表示,南韓政府即使受到中共方面的外交壓力,但是從人道主義出發,也不應該遣返這些人。中共政府出於政治目的鎮壓法輪功是不對的。
據消息人士透露,南韓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突然性的秘密遣返的決定,來自於「上面的命令」,而上面則直接聽命於中共。南韓政府將這批難民申請者當做了對付中共的外交籌碼。
此前也有證據顯示,滯韓的32名法輪功學員在難民申請及行政訴訟期間,中共當局直接多次插手干預。中共政治局常委、宣傳部長李長春2008年訪韓期間,明確示意南韓政府「要把法輪功學員趕出南韓」。此後不久,南韓法務部開始陸續對絕大部分法輪功難民申請者做出否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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