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27自由時報   在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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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7自由時報   

重大災變,往往帶來可怕的破壞與浩劫,但災後重建,譬如斷裂橋梁道路的修補重建,若能切實發包趕工,則龐大重建經費的挹注,將可增加不少就業機會,與創造相關產業的商機,發揮正面的經濟效應。

災變發生後,救災工作的難度固然很高,但是重建工作其實才是漫長而艱鉅的考驗。救災是即時短暫的投入,功過可以馬上得到論斷,重建則是長期的扎根奠基工作,成果無法很快展現。但對人民而言,只有重建工作完成,才能真正擺脫災變的陰霾。

朝野在重建工作上競相加碼,國民黨提出一千億元重建特別預算,綠營則宣稱重建經費無上限,加碼至二千億元。朝野大方編列預算,看似為人民好,其實重建預算是靠釋出公股與舉債而來,羊毛出在羊身上,現在盡情花用,未來納稅人是要連本帶利償還的。

坦白說,台灣的公共工程所以不堪災變衝擊,每次災害一來,橋梁道路便應聲崩塌,大抵是官商勾結,偷工減料所致。因此,重建能否成功,經費充足與否,固然是重要因素,但工程的招標、監工、驗收可否棄絕弊端,才是關鍵的所在。

可悲的是,執政者不從根本改善做起,災後重建工作仍著重政治表演,因此閣揆率領部分部會首長到災區長住一個禮拜,似乎只在取得「我們都有來了」的「在場證明」,以逃避政治責任的追究。至於在南部住一個禮拜能做什麼?是否因此疏忽疫情?實在管不了那麼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