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1自由時報   「放乎去」扁今拒聆判 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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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1自由時報   

〔記者劉志原、何瑞玲、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陳水扁家族所涉洗錢等案,今天下午四時宣判,陳水扁昨在看守所表示「這是政治審判」,他認為自己會被重判、延押,昨簽名遞狀聲明不到庭聽判,以示抗議。

扁辦秘書江志銘表示,扁知道會被重判,早有「放給它去」的想法,心情不會因今天要宣判而波動。江志銘並說,扁已與友人、律師團擬定上訴二審的作戰策略。

江志銘說,扁辦將邀民進黨大老姚嘉文、陳唐山、蔡同榮及法界前輩陳繼盛,與律師鄭文龍、石宜琳等定期開會討論情勢發展,並已建議扁,上訴後再委任鄭文龍、石宜琳與洪貴參三位律師。

判決書千頁 重約三公斤

扁案判決書連同附件、圖表共近千頁,重約三公斤,十四名被告中,吳淑珍的大學同學蔡美利因癌症重病,將獲停止審判,今僅十三名被告宣判;檢方認為,合議庭今將以被告陳水扁等人涉及洗錢等罪重判,十三名被告都將遭判有罪。

台北地院表示,已收到扁的陳報狀,但是否提訊陳水扁到庭,合議庭將在今天中午前決定;法界認為,若提訊陳水扁,代表很可能是要開延押庭或交保。

因判決書頁數眾多,恐無法在今天對外公布,台北地院表示,會以最快速度,在宣判一週內將判決書交付十三名被告,被告若要上訴,須在收到判決書後十天內提出。

十三名被告 恐都判有罪

同案被告馬永成、林德訓及陳鎮慧等人,均已透過律師表示,不會到庭聽判,今天宣判時,已依日前抽籤結果開放第七法庭旁聽席,未中籤的民眾僅能到法院排候補。

陳水扁的羈押期限在九月廿五日屆滿,若宣判後扁未獲釋,且未在九月廿五日前上訴至高院,台北地院將在九月廿五日前舉行一次延押庭,並處理扁在宣判前聲請的停止羈押案。

若全案在九月廿五日前上訴至高等法院,扁是否續押,將由高院決定。高院昨天表示,將扁案視為「非常重大案件」,案件上訴就立即由所有法官以人工抽籤分案組成新合議庭,中籤的法官若要聲請退休,也應經庭長會議同意,以免中籤法官落跑。後續上訴的被告則以「後案併前案」原則合併審理。

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洗錢案去年十二月十二日、今年五月五日,分兩波依洗錢、貪污等罪起訴陳水扁夫婦及昔日的幕僚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與扁妻舅吳景茂等十四名被告,由九十五年間承審吳淑珍所涉國務機要費的蔡守訓、吳定亞、徐千惠三位法官併案審理。

檢方認定陳水扁、吳淑珍等人貪污國務機要費及向企業收賄,不法所得八億元,並匯往瑞士等海外隱匿,建請法官對陳水扁處最嚴厲制裁並追繳不法所得,陳致中已答應匯回海外款項,但至今未匯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