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0自由時報   採認中國學分 淡江東海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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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0自由時報   

〔記者林曉雲、陳怡靜、胡清暉/台北報導〕採認中國學歷尚未合法,立委管碧玲點名淡江和東海大學「偷跑」,以交換學生身分赴中國復旦大學等校研習一學期,淡大生返台後,以成績單抵免學分,東海則讓學生到中國修學分,回台灣後再由東海老師打分數,估計已有上百名學生前往中國就讀。

教部指違法 查證若屬實扣獎補助款

教育部強調,法律未修改前,不採認中國學歷,也不准抵免中國學分。教育部長吳清基昨下令專案全面調查,他強調,即使未來修法承認,也是少數開放,不會全面承認中國學歷。

教育部大陸工作小組表示,淡大學生到中國姊妹校當交換生所修學分,經系所同意就可抵免的作法,明顯違法;東海未明確交代能否抵免學分,只強調不能要求退費,教育部查證屬實後,除會撤銷兩校已承認的中國學分,且要扣減兩校獎補助款。

花鉅款白忙 學生怨:學校騙很大

立委管碧玲表示,她接到學生爆料,赴中國交換的研修生,除原已交給淡江或東海的學雜費五萬多元,還要自行負擔在中國的生活費、保險費、機票費用等。但如今因違法,將導致這些已修學分要被撤銷,學生紛紛抱怨是白忙一場、「被騙很大」,教育部則強調,學校要自行善後。

淡大國際事務副校長戴萬欽表示,校方原則是「短期移地學習」最多兩個月,絕不會採認中國學分。對於該校甄選作業辦法白紙黑字寫著「前往交換研習一學期」,他則說是「選擇一學期中的兩週到兩個月赴中國參訪與旁聽,沒超過兩個月。」

立委管碧玲批淡大「睜眼說瞎話」,依「淡江大學九十八學年第一和第二學期赴『大陸』姊妹校交換學生甄選作業辦法」(見左圖),前往交換研習為一學期,第四點更載明:「交換生須在本校原系所核備擬在大陸姊妹校研修之課程或研究之計畫,及返校後擬抵免之課程…,通識核心及體育課程學分須於返校後持成績單正本抵免。」

東海:系所決定 淡江:僅參訪旁聽

東海大學公關室主任沈哲正則表示,學生赴中國研修計畫執行三學期,每學期十五人,目前已有近五十人,國外研修都交由系所自行辦理甄選,校方會全面清查那些系所採認中國學分,「若有違反規定,會依法撤銷學分。」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批評,此舉相當不負責任,系所怎有本事自作決定?

管碧玲質疑,東海與中國復旦、廈門等九所大學合作,一學期每校五人,應有四十五人;淡江也與復旦、吉林、廈門、山東四校合作,兩學期送出卅七人,估計逾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