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3自由時報
在民眾抗議聲中及許多重大影響事項皆尚未釐清之前,如同環評的審查,內政部區委會也通過了中科四期的審查,這樣的結論及其嚴重忽略公民參與的行政程序,再度重創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正當性及合理性。
在區委會前次開會時,來自彰化的阿公阿嬤們當場泣訴自己家園即將遭受政府蠻橫徵收,未來生活將無所依靠,聽者無不動容,同感哀戚。土地徵收是國家非常重要的公器,一般先進民主國家皆不隨便使用,往往將其列為最後、非不得已的手段,因為其將產生非常嚴重的效果。但是,反觀我國長期以來卻是進行非常浮濫的土地徵收,政府動不動就祭出土地徵收的公權力,土地徵收竟成為政府施政的最優先手段,這在宣稱為實施民主制度及保障私人財產權的台灣,實在是最大的反諷。
須知土地徵收的啟動一定要有公共利益的前提,公共利益的獲取是需要有嚴謹的行政程序及地方住民的充分參與,經由這些程序來尋求彼此最大的共識,但是,現行運作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體制及土地徵收條例卻有著太多的缺漏與不足,公共利益一詞反倒成為權力擁有者(如地方政府)剝奪私人財產權及生存權的最佳藉口與利器。可悲的是,地方住民及土地擁有者在法令制度上竟然毫無反對的權力,法規中雖有公聽會、協議價購、及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的審查,但本人要誠實及非常痛心的告訴社會各界,這些都是口惠而實不至!
地方住民與土地有著相當深刻的連結,他們對於農地也有著與政府及財團不一樣的詮釋,農地不應純然由經濟面向來對待,農地其實是當地住民安身立命及心靈認同的空間,尤其是對於那些七、八十歲的老人家而言,農地實在是太重要了,保有農地,生活及生命就有希望,他們的生活及生命也就得以存續。台灣農村雖大多已呈現老化的現象,但是這些老人家仍應享有生存的基本權利,這不應因提升經濟產值的口號而被剝奪。
政府理應深入調查中科四期的興建對當地社會、人文、及人民福祉所產生的影響,並且要尊重當地住民的生存選擇權利,而且也應根據相關行政程序法令,啟動公共利益的評估,至少要舉辦嚴謹的聽證會,如此才不會形成社會更大的撕裂與衝突,對於人民的權益也才有保障。建議政府,在上述工作尚未完成之前,中科四期應予緩議。
(作者徐世榮 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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