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3自由時報
〔記者林俊宏、劉志原/台北報導〕特偵組大動作扣押扁家逾五億元資產,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昨天開砲說,她不是裝窮,家中入不敷出,每月至少要三十萬元開銷才夠,媳婦黃睿靚不但四處兼課教琴貼補家用,手指還彈破,扁家欠超過五百萬元的律師費沒給,特偵組明明知道扁家財務狀況不好,卻連合法的黃睿靚千萬嫁妝財產都扣押,並混淆視聽,讓外界誤以為扁家人貪心愛錢。
每月至少要三十萬元 才夠開銷
吳淑珍還透露,她家外勞趁她出庭時落跑,被罰半年內不可再申請,只好另找薪水較貴的本國勞工,加上柴米油鹽等生活基本開銷,扁家快要過不下去。
對扁嫂的憤怒,檢察總長陳聰明說,這是吳淑珍個人看法,她若不滿檢方扣押財產動作,可循救濟管道向法院聲請解凍。陳聰明說,扣押扁家資產非首例,過去已有相同作法,一切依法辦理,同時仔細考量吳淑珍就醫、官司及扁家人生活所需來查扣,絕無抄家滅族或藉此追出扁家是否仍有未曝光帳戶。
吳淑珍說,「我真的很氣!我是很好強的人,不會在別人面前示弱,但是家裡真的沒錢了,現在生活很難過。」她表示,她重殘非一般人,雖然一餐五十元便當就能解決,但是每月需要二十萬元醫藥費、看護費,前兩月電費達八千元,還有社區管理費和水費,讓她不敢吹冷氣,去年所得稅也繳了六十幾萬元,平均每月要五萬元。
她還說,律師費部分,雖然二審已先付清,但一審還積欠律師石宜琳一百多萬元,連同鄭文龍、林志忠及葉大慧等人超過五百萬元都沒給。
寶徠僅三成自備款 要繳七成貸款
吳淑珍表示,陳致中每月收入四萬元,兒媳兩人還有小孩要養,賺的錢雖可貼補家用,但多是自己賺自己花,雖然特偵組說,扁家還有寶徠花園租金可收,但寶徠是以三成自備款購入,還要繳七成貸款,她匆忙以十幾萬元出租,遠低於鄰居的二十萬元以上行情,收入非如外界想像多。
對特偵組說扁家剛領到一筆三百八十八萬元保險金,吳淑珍說,那是扁的防癌保險費,因沒錢續繳才領回,錢領出後全都匯給律師當官司費用,她的戶頭只剩四十萬元可用。
三百餘萬元保險金 付律師費
吳淑珍強調,特偵組認為扁家還有買賣兩戶一品苑豪宅的五千萬元價差可用,是不正確說法,因為五千萬元扣除稅金後剩三千萬元利得,但這當初是前中鋼董座林文淵出錢出名買賣,林文淵還繳所得稅,價差當然歸林文淵所有,獲利不能算扁家頭上。至於華夏法律事務所租金只有三萬元,如果每月二十三萬元的總統禮遇金被停掉,家人的生活根本無以為繼。
陳聰明則表示,吳淑珍委託林文淵投資,雖由林文淵出錢出名,理論上仍可歸吳淑珍所有,不過將來仍須看情形再確定。
吳淑珍說,特偵組竟連黃睿靚爸爸給她的一千萬嫁妝存款都查扣;她問過律師,過去從無類似案例,就算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控掏空幾百億,也沒查扣財產,檢方是在抄家滅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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