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4自由時報   陳敏薰翻供 坦承給扁嫂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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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4自由時報   

〔記者楊國文、劉志原/台北報導〕高院審理扁案衍生的偽證案,昨傳喚前一○一董事長陳敏薰出庭,陳女大翻供,指出當初給吳淑珍一千萬元是希望和她維持友好關係,借助珍的影響力能連任開發金控董事長,並不是捐給民進黨的政治獻金;不過,她仍未認罪,表示未連任後,退而找珍爭取大華證董事長,珍未承諾,她也未曾找過扁幫忙,沒有行賄求官。

庭訊後,陳敏薰數度哽咽說,過去她是感性多於理性,經過和多位長輩深談,決定昨日庭訊還原事實真相;對於昨天說的和過去不同,她說「那是…那實在是…我處於行賄罪被告和偽證罪被告之間,實在是兩難」,她不想傷害人。

陳敏薰說,身為訴訟案被告,內心很痛苦、煎熬,希望珍保重身體。在庭上時,法官詢問陳敏薰若將來全案辯論庭時,是否願意和吳淑珍等偽證罪合併進行,陳猶豫一會兒說:「最好是分開辯論」。

陳敏薰一審遭判刑一年六個月,她認為北院判決無論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都不妥適,論刑也太重。

葉盛茂 澄清未洩密

另外,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圖利、洩密案,一審遭判十年,二審高院昨再度開庭,葉盛茂強調,他是基於職責,才將洗錢相關資訊向總統報告,並非洩密,更沒有圖利,全案訂明年一月十一日下午兩點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