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6大紀元時報
【記者周容/台北報導】曾於90年代末發出國際拘捕令,自英國引渡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接受違反人權罪行審判的西班牙國家法院,日前又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5名迫害法輪功元兇。台灣人權律師呼籲國際社會協助西班牙政府將5名首惡引渡到案,接受司法審判。
籲國際社會重視 協助引渡公審
這項裁決是根據「普遍管轄原則」(Universal
Jurisdiction)法條,針對「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無論被告是在何處犯罪,只要罪名成立,本法條允許各國法院予以審理。
台灣知名人權律師,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亞洲分團副團長邱晃泉認為,此一歷史性的判決,喚起國際社會對中共人權迫害問題的重視,對於西班牙法庭保障人權的勇氣,國際社會除了應予以掌聲鼓勵外,更應該提供實質的助力,協助將江、羅、薄、賈、吳等5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兇引渡到案,繩之以法。
震懾迫害法輪功的罪犯
西班牙起訴案的生效判決,相信對於目前中國境內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也會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
他提到,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應意識到,不是在中國幹了壞事,到其它地方就可以平安無事,國際正義人士一定會採取正義行動,讓犯罪者得到應有的懲罰,自保之道,應該立即承認錯誤,馬上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
對於近來中共官員頻頻造訪的台灣,邱晃泉期許台灣政府應更用心地關注中國的人權問題,並拿出勇氣予以面對;對於已掌握有迫害法輪功罪行事實的官員,可以不讓其入境或驅逐其出境,以彰顯台灣法律保障人權的承諾。
本案背景
本案被告之一,前中共黨魁江澤民在1999年一手挑起對法輪功修煉團體的「根除」式迫害。被告羅幹是「610」辦公室的頭目。「610」是1999年專門為迫害法輪功而設立的特別組織,是一個全國範圍的執行秘密警察任務、推行和實施這場血腥迫害的機構,其行為凌駕於法律之上。中國許多律師把「610」與當年的納粹蓋世太保相比。
另外3名被告分別為:薄熙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現任重慶市委書記、前商務部長、前遼寧省省長;賈慶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全國政協主席、前北京市委書記;吳官正,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前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前山東省委書記。此3人分別在遼寧、北京和山東省,利用職權大肆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被西班牙國家法庭起訴。
據悉目前有超過30位律師,在全球幾十個國家控告江澤民及其他主要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反人類罪、酷刑罪及群體滅絕罪,提告了50多個民刑事訴訟,同時包括提告一些中國使領館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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