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4自由時報
〔記者蘇永耀、唐在馨、張聰秋/綜合報導〕第四次江陳會在即,傳出在會議地點設置「抗議專區」,昨同遭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否認。台中市長胡志強認為這是不成熟的想法,憲法賦予人民合法申請集會遊行的自由,硬設一個專區規定別人在那裡抗議,想要抗議的人不見得接受,也有違憲之虞。
中央與中市府否認設置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也聲援說,胡市長的說法「有道理」,強調「民眾又沒申請,如何只能在某個地方來抗議,這沒什麼道理」。
行政院長吳敦義則表示,不一定要叫「抗議專區」,他交代陸委會及海基會多和地方溝通,要展現泱泱大國待客之道,不能出現主人追著客人打的情況,但也不能把表達不同聲音的人當洪水猛獸,讓他們可表達要表達的聲音。
不過,上週三海基會秘書長高孔廉曾透露,在海協會代表團下榻飯店的鄰街,會設置表達抗議的專區,讓不同聲音都能充分表達。海陸明顯不同調。
對海基會的說法,賴幸媛昨表示,「這要問海基會,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說法?」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昨也表示,他不清楚此事,維安的事,交維安專案小組負責處理,細節應該問台中市警察局才對。
據指出,原有「抗議專區」的構想,易遭人理解為「只能在該區集會及抗議」,而不能在其他地方進行。為避免誤解擴大,高層決定不提,但海基會前天向媒體簡報時仍沿用舊說法,因而出現訊息落差。
「抗議專區」的傳聞,昨天也在台中市議會引發爭議,民進黨多位議員拿出「抗議專區、中國租界」的標語表示抗議,但不少國民黨議員則表支持,甚至有人建議如果有抗議專區,應該也要有歡迎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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