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8自由時報
七歲男童在施打國光H1N1疫苗後因敗血症死亡,母親在記者會上哭訴,提到兒子生前的最後一句話:媽媽,我不想打疫苗,你為什麼要簽同意書?做母親的錐心之痛,揪結了多少父母的心。在此就一個小兒科醫師的立場,探討一下同意書。
手術、麻醉、輸血等醫療過程有一定的風險,因此通常會要求病人簽同意書;而一般抽血、靜脈注射給藥等「例行公事」,從未要求家屬簽同意書。除非是在做人體試驗,風險不明,要徵求受試者的同意。
在台灣,小孩一出生,要打的疫苗包括卡介苗、B型肝炎、三合一、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等等,從未要求家屬簽署同意書,而且如果沒有接種完全的話,還不能去上小學!現在在學校全面接種H1N1疫苗時卻刻意要家長簽同意書,是否衛生署知道國光疫苗有潛在的危險,所以才特別要簽同意書?還是說國光人體試驗還在進行中?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發給學生家長的接種同意書,寫著格林巴利症候群(Guillain Barre
Syndrome,GBS)多發性神經病變與疫苗無關。GBS原本就是流感疫苗有名的副作用,製造疫苗的國光藥廠也把GBS列為接種新流感疫苗的副作用之一,接種同意書竟然說「無關」,楊志良說是同意書「印錯了!」這麼重要的事情竟然會「印錯」,而且在媒體沒有舉發之前,衛生署上上下下沒有人發現,那其他還有什麼弄錯的?審核疫苗的過程有沒有什麼弄錯的?
臨床試驗數據有沒有弄錯?
(作者馬朱楊 為公立教學醫院小兒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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