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6自由時報
馬英九政府上任以來,無能、傲慢、言行不一,已成各方對其執政評價的共同定論。如此執政水準,導致幾乎沒有一樣事情做得像樣。連日來有關地方制度法修正所引起的連連風波,再度證明這個政府不論改革、決策、溝通協調、向公眾負責,都問題重重;由這樣的府院黨團隊執政,台灣人民除了提心弔膽,不能不起而監督,有所扭轉。
地制法打算修正,主要是配合縣市合併升格改制,牽動基層鄉鎮市長及民意代表出路。馬政府為了安撫以中國國民黨人為主的基層公職人員,提出以四年為過渡期,鄉鎮市長自動轉任官派直轄市區長、民代改為有給職的區政諮詢委員,預計動用三十億元經費。這一修法方案一經公布,各方譁然,違憲、綁樁、違反民主、開改革倒車等批判紛至沓來。由於反對聲浪甚大,連立法院也因民進黨強烈反對,未能在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完成修法。
中國國民黨因此被迫數度更易修法版本,鄉鎮市長轉任區長設定過濾條件,擇優任用,基層民代改任區政諮詢委員領交通出席費,不支四.五萬元研究費。兼任黨主席的馬英九,為展現權威,還不待知會國會議長,即強要立法院召開臨時會,通過地制法。從而,這一修法案發展至今,不但公眾不滿,在野黨反對,執政黨內部有歧見,連基層公職人員都覺得被污名化。有如先前處理美國牛肉、新流感疫苗一般,大概只有馬政府這樣的天才當家,才會把每件事都弄得一無是處,群情激憤。
更糟糕的,儘管馬團隊數易版本,其原先遭到的質疑仍然未解。國人記憶猶新,馬英九上任以來,府院黨國會盡在其掌控之中,強調要「完全執政、完全負責」。這種權力集中之勢,理應用於改革,以不負公眾付託。即以本案為例,公眾要問,縣市政府因升格改制,地方公職人員隨其任滿去職,天經地義,何須動用大筆公帑,再作人事安排?其次,為任期屆滿應去職者變相延任轉任,既不合當初與選民期約,有違憲之嫌,也實質剝奪直轄市首長人事任用權,導致「一國兩制」。再就本質說,現任者或基於自身考量等因素,趁改制變局可能有所索求,但這正是「完全執政」者所應盡力化解,展現改革誠意及決心的機會。
馬團隊顯然無以就此盡釋群疑,給公眾合理交代。從而,慷人民之慨,籠絡地方人馬,為選舉綁樁的指控,正好擊中馬團隊要害。地制法修正案幾度轉折,正是馬團隊招致各方強烈質疑之後,所不得不做的退卻。然而,有如日昨發表民調顯示,絕大多數公眾不但反對基層民代轉任有給職區政諮詢委員,也對鄉鎮市長改任區長不能苟同。就此而言,民進黨所堅持的「反對延選、反對自動轉任、反對有給職區政諮詢委員」立場,相對於馬團隊只從一黨之私著眼,顯然較符合公眾期待。我們因此要敬告馬團隊,不可一意孤行,拿納稅人的錢遂行政治分贓,公眾必定反撲。
令人在意的,馬團隊處理本案,又一次暴露其「先有結論、後做溝通、否則硬拗」的劣根性。於引起軒然大波的美國牛肉進口爭議中,馬政府在與美方簽下議定書之前,國人被蒙在鼓裡;在今天起生效的與中國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簽署當天馬政府高官還在國會胡扯。這次地制法修正,若非民意強烈反彈於先,從馬英九要國會召開臨時會,卻不知會議長,足見其蠻幹一至於此。從而,本案雖然馬團隊做了若干調整,惟其在或有的臨時會強行過關的意圖甚明,這就是馬團隊的本質。
更值得國人警覺的,馬團隊處理與中國的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顯然也是耍這一套:儘管吳敦義為ECFA定了「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三條件,在經過數月說不清楚、講不明白,公眾支持不升反降之後,馬政府自訂簽署日期,顯然已經決定硬幹到底。在野黨這次在抨擊基層民代轉任有給職區政諮詢委員一事,喊出「踏過我們的屍體,才能通過」的強烈反對口號。在對抗馬團隊執意簽署ECFA的過程,台灣人民無疑也需要展現類似決心,方足以逼迫這個政府改弦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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