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5自由時報
〔記者邱燕玲、林恕暉、曾韋禎、黃忠榮/台北報導〕李慶安雙重國籍案一審以詐欺罪判刑兩年,對於她在市議員及立委任內支領的薪資如何追討,立法院表示,等判決定讞,立院會依法追討其立委薪資。
台北市議會秘書長王金德則說,台北市議會從去年十一月起即已追討李慶安的兩千多萬元薪資,李慶安不服,向內政部提出訴願,目前還在內政部審理中。
但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指出,是否追討李慶安任職市議員時期的薪資,權責屬台北市議會,非內政部職責;這次的判決是刑事判決,與追討其薪資的民事訴訟無直接關係。
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表示,李慶安可以上訴,全案尚未定讞,立法院必須等待最後判決的結果,未來一旦判決確立,立法院將依法追討李慶安的立委薪資所得。
綠委轟司法放水 不符社會期待
去年九月李慶安遭起訴時,立法院法制局曾表示,若李慶安詐欺罪名判決確立,但法院沒有宣告沒收她的立委薪資,可由李慶安擔任立委期間的薪資經管單位立法院,對李慶安提起民事上的侵權訴訟,請求返還立委薪資。
對李慶安的判決結果,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指出,法院對李慶安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李慶安明知自己雙重國籍,卻還在議會質詢別人雙重國籍,根本是明知故犯的貪瀆行為,法院判決根本是避重就輕,不符社會期待。
立委管碧玲認為,李慶安案判決,顯示司法不公,有政治考量,尤其法院認定李慶安自始至終非公務人員,更是罔顧事實。
管碧玲說,就算理論上李慶安不算公務人員,但她實質上已經擔任公職、執行職務多年,這種說法根本就是放水!無法說服社會大眾,這是司法的悲哀,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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