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5自由時報
根據最近的民怨調查,台灣人最厭惡的是詐欺犯,最同情的是經濟犯罪受害人。簡單統計一下,從王又曾的掏空力霸,到許多銀行任意銷售連動債,台灣這兩年至少累積了四十萬張賭爛票。賭爛票沒有固定支持的對象,但會投票給他們公認營救不力那方的對手,目前看來,這四十萬張票應該不會投給執政的國民黨!
經濟犯罪受害人的對手,一般而言都是財大氣粗、資源獨享的財團,雙方在資源及資訊上,都極度不對等。因此用集會遊行來表達訴求,就是弱勢方唯一能自救的方法。但集會遊行的申請,在台灣是由警察機關來批准,長期以來一直為民間團體所詬病。
這次連動債受害人申請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前廣場陳情,未被批准,更凸顯了集會遊行法採取批准制度的缺失,因為國民黨已經把這三個月所有的星期二、
三、四(它開中常會的前後)在黨部前的活動場地,都申請滿檔,國民黨的目的當然不是為了要使用,而是為了不讓別人使用。因此沒有任何團體能去國民黨前陳情或抗議,一是製造萬眾擁戴的假象、一是防止人民表達對其執政的不滿。
以此類推,只要國民黨願意,它可以把所有台灣人民表達訴求的場地全部申請,長期佔有,讓台灣人完全不能抗議或陳情,這樣集會遊行法就真正的成為廢文,不要也罷!
(作者邱彰 為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