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2自由時報   馬英九的兩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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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2自由時報  

初四上午馬英九接見美國眾議員,中午給媒體的新聞稿本來寫:台灣與中國大陸簽ECFA,希望制度化「兩國」的貿易云云。但下午總統府更正,將兩國改成「雙方」。總統府發言人說,「總統不可能講錯」,是幕僚搞錯寫成「兩國」。

有個人到館子吃飯,結帳時小費只給兩塊五毛,跑堂的大聲吆喝:「小費兩塊五」,客人紅著臉說:「不要大聲叫,否則就不給小費」,那知跑堂又大叫:「小費收回了」。大家都朝他看,臉更紅了。

小費給得少本來也沒事,給了又收回,臉丟得更大。新聞稿如果一開始就是寫「雙方」而非「兩國」,還可以硬拗:避談「兩國」只是為了模糊化,但至少沒有去否定它。現在先寫「兩國」又去否定它,等於是向全世界清楚宣告,台灣(或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這跟「小費收回」一樣,不但可恥,而且可惡。

但這不可能是幕僚的錯誤。總統府新聞稿有其審稿機制,馬英九如果真的講「雙方」(both sides),幕僚也不會翻成「兩國」(both countries)。「兩國」一定是馬英九自己講的。

那又有兩種可能性:

第一種是,馬英九脫口而出,事後遭中國抗議。那就應該將「對」就「對」,維持體統,豈可大聲吆喝:「不是兩國」?完全失格的總統,應該辭職以謝國人。

另一種是,馬英九故意先講「兩國」,然後再敲鑼打鼓地吆喝:「不是兩國」,以破除他當選後中國嫌他態度曖昧的疑慮。果真如此,那就是表態交心,即使辭職也不足以謝國人。

不管是那種情況,都是從「消極避談兩國」到「積極否定兩國」,非常可惡!

(作者劉進興 為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教授,http://blog.roodo.com/cj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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