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3自由時報
馬英九執政,動輒拿憲法當遮羞布,但這塊本來與台灣無關的遮羞布,千瘡百孔,遮住這塊,露出那塊,而且怎麼都遮不住要害:主權國家地位問題。
總統府新聞稿會出現以「兩國」指「兩岸」,足見這是普遍認知,但搬出「憲法架構」作更正,自稱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而不承認「大陸當局」為主權國家,這就自暴其短,欲蓋彌彰,比蔣介石虛構的一個中國更荒誕可笑。
國際政治上,只有流亡政府,並沒有流亡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若干歐洲國家被納粹德國佔領,被迫在倫敦設立流亡政府,但那並不是把國家搬到英國。
蔣介石被中國人民推翻,流亡遷佔台灣,牽強附會為中國流亡政府,在一九七一年之前獲國際反共集團承認為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還可自我安慰。
但台灣民主化之後,民選的政府已不能說是中國的流亡政府,也沒有人會承認它是代表中國的政府,馬政府不用「兩國」的事實陳述,豈非「中國」這個國家已被搬到台灣?
牽拖李登輝與陳水扁,只凸顯外來政權的霸道。兩區定位的修憲與立法,是李登輝上台之初被國民黨保守勢力與萬年國代綁架制定,當年的死硬保守派還有主張憲法不能修改,要完整「帶回大陸」的謬論,李登輝還能奈他們何?
雖然李、扁未能改變這些不合實際、不合憲政理論的荒謬法律,但他們都宣示過兩國論、或制憲正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家,這是事實陳述,也是台灣絕大多數人的主張,不是畸形憲法所能抹殺。
「中華民國憲法」由台灣人民多次修改,只能適用在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己有一部憲法,只適用於中國;一邊一國,是明確的事實。馬政府硬拗,居心惡毒:它要把國際條約上並未定歸屬的台灣,併為中國的一部分,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法理上可以繼承對台灣的主權。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