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5自由時報
法務部長王清峰下台了,但「王清峰現象」並沒有結束,那就是國民黨權貴的「真瘋」和「偽善」。
死刑問題,在很多國家都有爭議,但不管怎樣意見紛紛,在法律沒有更改之前,必須依法治國,這是民主國家的常識。無論誰不顧這個「常識」,也不應該是擔任法務部長的人。可馬政府又創造了「奇蹟」,法務部長公開發誓一定「違法」,說只要她掌權,就絕不會執行法院的判決。這簡直是「瘋」了!
王清峰並不是空穴來「瘋」,這是國民黨專制的心理後遺症。在兩蔣時代,什麼法律,什麼規章,全都是擺設裝飾;黨國時代,國民黨想什麼樣,就怎麼樣。舉一個例子,當年黨國法庭審判雷震時,解密檔案證實,開庭前,蔣介石早已下令要判多少年。蔣家父子用軍事戒嚴在台灣統治了三十八年!居然連他們自己制定的憲法都不執行。那種心理和今天的王清峰是一樣的,都是我的意志,我的意識形態,絕對超越法律、高於民意!
今天王清峰在死刑問題上的「強硬表白」,讓人們更看清了,正是因為有這樣意識形態狂熱的法務部長,台灣才會有前總統陳水扁被長期「羈押」的司法不公,才會有光天化日之下毫不顧法律程序的臨時換法官,由馬英九的「粉絲」來審判馬英九的「政敵」的政治荒唐劇,才會有前朝官員多被起訴、甚至辦綠不辦藍的反攻倒算惡行。
但有贊成廢除死刑的人說,不管怎麼樣,王清峰捍衛死刑犯的生命權利,還是菩薩心腸。但王菩薩是典型的「偽善」!她那麼捍衛殺人犯的權利,但她用同等的熱情去捍衛過那些被殺害者的生命權利嗎?她說過只要當一天法務部長,就要為這些受害者討回司法公道嗎?她去慰問過那些遇難者家屬、表達一定緝拿兇手、依法嚴懲的決心嗎?
她說要替死刑犯下地獄,更是矯情做作到令人作嘔!別說什麼替殺人犯爭權利,在她法務部長任內,那些普通犯人的權利她維護過嗎?通過前總統陳水扁被羈押,人們更知道那些看守所的條件是多麼惡劣,人權狀況多麼糟糕!對這些,王菩薩問過、管過,有全力改革、改善嗎?
再退一步說,別說犯人權利,王清峰們的國民黨政府連遵紀守法的普通台灣人的權利都毫不在乎,還談什麼犯人的權利。台灣的歸屬是台灣人民的基本權利,但王清峰們想過尊重嗎?民調顯示,八成七的台灣民眾主張「台灣的前途應由二千三百萬人民決定」;七成三贊成「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可王清峰們的馬政府,卻千方百計阻止台灣人民(公投)實現這個意願。今天,六成四的台灣居民認為自己是台灣人,八成四主張台獨和永遠保持一邊一國的現狀,可王清峰們,卻反其道而行之,不顧百姓的強烈反對,硬要跟對岸共產黨簽署ECFA。這就是王清峰式的唯我獨尊、蔑視民意的國民黨一貫心態。
王清峰作為法務部長之所以敢理直氣壯地要「違法」,就是國民黨政權歷來蔑視法律的慣性。馬英九、金溥聰、吳敦義,加上王清峰,可謂橫行台灣的「四人幫」。今天,民意的力量淘汰了王清峰;下次就是用更強大的民意,淘汰蔑視法律的馬政府!
(作者曹長青為獨立評論員。歡迎推特跟隨:http://twitter.com/caochang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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