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3自由時報   肢解美國西太平洋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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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3自由時報   

馬總統接受CNN記者Amanpour越洋連線專訪時,強調「我們將永不要求美國人為台灣打仗」(…we will never ask the Americans to fight for Taiwan)。話雖然與「將從美國採購武器」並列,但節目播出後,台灣社會一片譁然。

一般基於對主權的尊重,外國軍隊進入另一國必須獲得當地國合法政府的「邀請」(形式授權),這是國際法的普遍性原則之一;即使貴為聯合國,也必須要獲得「邀請」才能干涉一國的國內事務(包括公投,如東帝汶)。至於因戰爭所直接導致的軍事佔領,是源自戰爭法的授權。

「邀請」的例子不勝枚舉。近年發生的阿富汗、伊拉克兩場戰爭,即使戰後完成政治重建,權力已經移轉當地政府,但以北約軍隊為主的聯合國軍,或以美英為主的聯軍能夠繼續駐留的理由,就是取得了當地政府的「邀請」。聯合國主導打擊索馬利亞海盜的行動,也是如此。

稍遠的例子是科索沃,更遠的是駐日美軍。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舊〈美日安保條約〉第一條就是:「在和平條約生效時,日本賦予美國且美國接受,擁有在日本國內與附近部署陸海空軍的權利…」;一九六○年一月九日新〈美日安保條約〉第六條也有「為日本安全與維持遠東國際和平與安全,美國得使用日本陸、海、空軍設施與區域…」。連一九一七年蘇聯革命後多國的軍事干涉,都是在「合法政府邀請」下的行動。這項原則,當然也適用於已達「完全自治」的地區。

邀請雖然是一種形式,卻是非常必要的文明程序。去年,莫拉克颱風時馬政府立即拒絕各國救援卻獨厚中國,當時美國罕見的由國務院與國防部主動且多次密集表達救援之意。最後,美軍可來中方不行,也是「邀請」的有無。馬總統的專業在國際法,不會不知道「邀請」的重要性。

面對巨型國家中國的敵意,台灣除了應藉由軍購武裝自己之外,當然還要廣結善緣,歡迎甚至在必要時「邀請」一切友好國家的各項幫助。今天,他卻以總統之尊在國際媒體上發誓「永不要求美國人」,等於關上緊急援助之門,若加上其上任後從未校閱過「漢光演習」,我們擔心,其後果就是蔡主席在辯論上的開宗明義:東亞國際局勢將可能從台灣這一點上以骨牌方式崩解。

(作者雲程 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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