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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0大紀元時報
【記者駱亞/報導】北京司法局對北京唐吉田和劉巍律師舉行了戒備森嚴、如臨大敵般的「吊照門」聽證會後,不顧律師界對此決定的普遍不滿和反彈,於5月7日在自己官方網站上正式公布對他們的司法處罰——吊銷律師執照。
唐吉田律師說,這種盜用公權力,看似很強大,實質上是很虛弱,是要將流氓進行到底。唐律師說,他們將行使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法定程序來主張自己的權力,對於北京司法局綁架全體工作人員為少數違法者的錯誤決定背書的舉措,他們還將採取一些行動來追究違法者的責任。
唐吉田律師還披露當他和劉巍律師到北京律師協會找相關領導時,他們連樓都上不去,他們受到如同訪民一樣的待遇。他分析說:「這些頭頭也沒法面對我們,如果說真話,顯然司法局做錯了,如果說假話的話,他們也沒有這個勇氣說出口,所以最好的辦法是迴避我們。」
他說:「如果認同規則,接受不公正待遇,那整個社會無論是普通民眾還是位居高官,他就是生活在一種無序之中,那無序生活沒有任何一個人能找到幸福感。今天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明天或許發生在更顯赫的人身上。我相信執政當局中有良知和有正義感的人不會任其長期存在,那些盜用執政資源的人將來也會伏法,付出一定代價。」
韋良玥:北京司法局認定事實有問題
黑龍江的韋良玥律師認為,北京司法局這次吊銷執照的行為,是認定事實有問題,而且這種處罰也不符合法律的立法本意,並且作為司法行政機關,他除了有規範管理律師的一些合法的行為之外,也有保護律師合法權利的義務和職責。可是在後者的保護的職能上,沒有發揮,導致現在律師的合法權利出現被干擾的行為越來越多。
他讚賞唐吉田追求真理的勇氣,他說:我對唐律師比較了解,他原來也是1個檢察官出身,後來做了律師,他的性格及觀念決定了他追求真理的這種骨氣,這個非常好。」
他認為當時唐吉田和劉巍律師,離開法庭的這種行為,是為了維護當時的合法權利與法官據理力爭。最終經過努力也無法保障自己辯護權的情況下,他才離開這個法庭。作為1個辯護律師,他是盡了自己的職責,並沒有故意擾亂法庭。
司法局拿不出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兩位律師有擾亂法庭秩序的事實。而且對他倆用了一種最嚴厲的處罰。因為按照律師法的規定,如果真正存在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它也是6個月暫停執業的一種處罰。只有特別嚴重的情況下才會吊銷執照。
謝燕益律師:權力要接受法律的制約
北京律師謝燕益認為律師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還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角色。現在有些權力不願意受法律的制約,這個權力就會有問題。這種任意剝奪律師的職業權利的做法,無疑是加劇這個社會的矛盾。
事件回放
2009年4月27日,瀘州中院開庭審理一起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北京舜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巍、北京安匯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吉田出庭為被告人楊明辯護。辯護期間,律師被故意刁難、剝奪發言權。法庭不讓當事人完整發表自己的意見,也不允許發表律師的意見,律師的發言不停地被打斷,無法正當地行使辯護權利。只好退庭抗議,而遭到北京司法當局以吊銷律師執照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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