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7大紀元時報
【記者鍾元/綜合報導】12日下午,佛山市南海區殯儀館的工作人員指出,發現從醫院剛運來的「死嬰」沒死,立即將其送回醫院救治,但嬰兒被放在走廊裡後來死亡。醫務科主任劉三紅堅持嬰兒是死嬰;律師則認為醫院不搶救是過失殺人;13日殯儀館員工被領導告知,如果有人問起死嬰,一概說「不知道」。
殯儀館:嬰兒「沒死」
據《信息時報》報導,12日下午2時35分許,佛山南海殯儀館從南海官窯醫院運回一個「死嬰」,工作人員正要將「死嬰」進行火化處理時,安靜的屋內突然出來幾聲嬰兒叫聲,把在場的人員嚇一跳:「太可怕了,我們打開塑料袋,一個男嬰裝在一個紙盒裡,嬰兒臍帶還沒有剪斷,剛生下來沒多久。他滿身是血,嘴裡還塞了一塊紗布。」
殯儀館工作人員說,他們將嬰兒抱起,同時,「我們把他嘴上的紗布弄出來後,他感到很舒服,還打哈欠。從表面上看,這個嬰兒還很健康,後來公司領導跟醫院溝通,將嬰兒送回了醫院。」
13日傍晚,殯儀館的一名工作人員說,昨日下午2時許,嬰兒又被運回了殯儀館,外面多套了個黑色袋子,此時嬰兒不能再動了。
他表示,領導通知所有員工,如果有人問起死嬰,一概說「不知道」。
醫院:嬰兒「沒死」是傳言
據官窯醫院醫務科主任劉三紅表示,嬰兒母親是湖南人,懷孕期間曾接受彩超檢查,發現其腹中胎兒患先天性心臟病。孕婦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症,再加之其他原因,孕婦欲將胎兒引產。他們到上級醫院檢查也是同樣的結果,家屬同意引產。
5月12日凌晨零時,該婦女引產下一死嬰。醫生觀察幾個小時後,確定嬰兒無心跳呼吸,於是轉送到太平間,當日早上7時通知了殯儀館。劉三紅表示,所謂嬰兒「會哭、會動」都是「傳言」。
律師:不搶救是過失殺人
廣東華安聯合律師所資深律師丁一元認為,不管是婚生還是非婚生,流產還是正常產下,只要生下來是個「活體」,都有生命的權利。不管嬰兒有沒有先天性疾病、缺陷,不管出於什麼目的,任何人都不能剝奪其生命的權利。
丁一元說:「如果嬰兒嘴上確實塞有紗布,導致嬰兒死亡,醫院有犯『故意殺人罪』的嫌疑。而如果醫院發現嬰兒沒死,又不去搶救,導致嬰兒死亡,就是『過失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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