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8自由時報
爭論了廿年,取消軍教免稅終於跨出第一步!目前配套方案以「課多少、補多少」方式規劃,國防部強調會把新增三十八億元稅補貼軍人「勤務加給」。
軍人「勤務加給」項目繁多,大多是依其勤務性質核予之加給,在此要特別提出惟「志願役勤務加給」是不分其勤務性質,只要是志願役者皆可領取,這加薪巧門在九十年已用過,當年也是配合軍教免稅「課多少、補多少」方案,已先行由一千三百二十元,按階級調高至六千、八千及一萬元,如今國防部若要將新增稅收補貼至志願役勤務加給,是不合理且不符社會公義。
軍方許多單位勤務繁重,戰鬥部隊二十四小時執勤,理應由該筆新增稅收補貼其「戰鬥勤務加給」;而非戰鬥部隊的軍事機關、學校、廠庫等上下班制的軍人,則不應領取「勤務加給」,如此才符合稅改之公平公義初衷,同時也可以鼓勵官兵多在戰鬥部隊付出,因為有付出就會有對等報酬。另若「戰鬥勤務加給」不及三十八億元的部份,就請國防部別再爭了,繳回國庫增加稅收,不也是增加國防力量的另種展現嗎?
(作者王人杰 為世新大學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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