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1自由時報   公投案如被否決 人民有權採「抗暴」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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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1自由時報   

後天六月三日,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將針對台聯所提「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公投案做出最後審議結果,這項標榜純粹經濟事務的議題,最近卻出現強大的政治力介入干預,意圖讓公投案在公審會這一關提前夭折、胎死腹中;我們認為,在各式民調都顯示高達六成民眾贊成ECFA簽署應交付公投同意的國內一致民意基礎上,倘若公審會屈從北京淫威與國民黨黑手指揮將本案否決,將是公然與台灣的民主體制為敵,則台灣人民有權依據「抵抗正當性」對不義政府採取一切抗暴手段,所有後果概由馬政府負責。

我國公投法當年在制定時,儘管因國民黨以多數暴力阻擋設限而有「鳥籠公投」之譏,但開宗明義第一條就明言:「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從這個立法意旨冷眼看待最近國共兩黨進行政治操作的斧鑿斑斑,這兩個政黨的「反民主」本質,實在是龜笑鱉無尾、鱉笑龜厚皮,幾乎一個樣。

首先是五月二十四日,陳長文公開發表了「給公投審議委員的一封信」,率先對ECFA公投提案開出第一槍,陳長文是行政院顧問,對行政院公審會有建言,多的是體制內管道可以充分表達,投書之真正目的可以想見;諺云「一犬吠影,百犬吠聲」,次日國民黨立委隨之群起附和鼓譟,第三天,竟有中國台商經營的台灣報紙在國台辦記者會中要求中國表態,楊毅打蛇隨棍上,立即做賊喊抓賊的宣稱「ECFA是一個經濟協議,不應進行政治操作」。第四天,陸委會與經濟部果然雙雙在公審會召開的公聽會上越俎代庖的反對ECFA公投,這整起過程可真是搭配得天衣無縫,導演教戲也沒這麼默契十足,何況是隔著台灣海峽千里之遙。

ECFA既然是對人民有利,幫助大家作生意,公投投出來一定是萬民擁戴,國共這兩個黨有什麼好怕的?四月份雙英辯論前夕,府院黨不是才說:「公投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不會反對」?當初矯情做作了一番,怎麼現在事到臨頭,卻翻臉跟翻書一樣?這個政權到底什麼時候講過實話?是不是中南海下令了,臣惶恐不得不趕快下跪接旨?

這個無誠不信的政府,信口開河的紀錄簡直罄竹難書。最近馬總統在退役將領聚會場合就宣傳「如果和大陸簽ECFA,多數在台灣的外商都表示願意加碼投資,因為台灣到大陸的產品可以免稅,對所有外商都是好消息」,這段話為什麼大有問題?根據經濟部在立法院的說明,我方在ECFA談判之初,原本提出一千多項產品列為降稅的早收清單,談到現在已經被殺到了三、四百項,我方希望列入的石化、機械、紡織、汽車,每一業別都被中國打了折扣,而列入的項目有多少是逐年降稅?多少是一步到底關稅全免?有待進一步公佈,就這個事實面檢驗,馬英九所謂「台灣到大陸的產品可以免稅」,這句話根本是以偏概全、惡性誤導。

同時,依據經濟部投審會的統計,目前在台灣的外商,主要投資業別係以電子電器製造業、金融保險業、批發零售業、服務業為大宗,這些業別與ECFA目前的早收項目交集可說是屈指可數,若此又何來「對所有外商都是好消息」?既然ECFA僅有極少數產品降稅,與多數在台灣的外商投資項目並無直接相關,馬英九編織的「外商加碼投資」幻想,自然就不會因此出現。

當然不排除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馬英九百「密」一疏,說溜了嘴,其心中ECFA的最終「理想」,確實是要使未來所有台灣的產品到中國都能免稅,好讓所有外商都能搭順風車;要做到這個程度,台灣當然要相對地對中國完全敞開大門,請問這是什麼樣的開放幅度?預計要多久時間逐步達成?服務業開放尤其涉及人員流動,這些與現在馬政府開出的諸多口頭保證豈不徹底矛盾?

面對這種說話不老實,騙一步算一步的主政者,有多少人敢把自己的空白支票簿交給這種人去調度?因此當然要透過ECFA公投進行檢驗,馬政府必須先取得多數人民授權,才有資格去與中國進行洽簽,這是最簡單的國民主權原則。國共既然口徑一致強調ECFA無關統獨,何以仍然沆瀣一氣,想要聯手把台灣人民排除在外,唯一的解釋,除了不可告人的出賣,還有什麼理由需要如此大張旗鼓?

幾乎所有民主國家的國際談判,政府都是與人民站在同一陣線,類似馬政府這種公然與中國共產黨協商對手一個鼻孔出氣的情況,在其他國家絕不可能允許,民主化後的台灣又何能例外?因此,後天公審會假使少數幾個人膽敢侵犯全體人民行使直接民權的權利,則人民不但沒有義務對政府的措施照單全收,並且有權以「一切手段」進行抵抗以自我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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