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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3自由時報
由於證據顯示是北韓政府擊沉天安艦,因此南韓民眾群情激憤,迫使韓國總統李明博譴責北韓「違反停戰協定」,誓言要北韓付出代價。美國亦表示不排除將北韓重新列入支持恐怖主義國家的名單,連美國國務卿希拉蕊都出訪東亞,準備與日、韓聯手共同譴責北韓,美國甚至決定派遣十二架F-22猛禽戰機進駐琉球空軍基地。然而,由於北韓氣憤否認,強硬的處理方式只會使北韓狗急跳牆,造成朝鮮半島的戰爭危機。
至於台灣對天安艦事件應有之立場,首先應主張由聯合國出面審慎調查證據,讓國際社會共同處理天安艦事件。如果有充分證據證明確為北韓所為,則將天安艦事件交由聯合國處理,會使中國、俄羅斯等無法再支持北韓金正日政權,特別是作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中國,更有責任讓北韓接受安理會的裁定,如此才能在國際社會一致的共識下處理此一問題,避免南韓因民眾激憤而擦槍走火,再將美、日拖入對抗集團,最後迫使北韓引發戰爭的情況。因此,聯合國立即決議進行具公信力的調查,實為目前處理此一問題的最佳方式。
其次,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規定:「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辦法,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明白規定使用武力「解決國際爭端」為違法,因此縱使有充分證據證明確為北韓所為,但美、日、韓聯手共同譴責北韓,甚至採取強硬的制裁措施,只會升高緊張而可能引發大規模戰爭,並且也是違反聯合國憲章的做法,因此韓國應依「集體安全保障」體制,由國際社會共同處理,以維持國際局勢的和平與安全。
從此次天安艦事件來看,南韓過去十年的「和平、和解、合作」政策,並不能保障朝鮮半島的和平與安全,一旦發生如不再對北韓提供大量經濟援助等變化,北韓立即憤怒反擊以武力進行威嚇。由此可知,馬政府採取「外交休兵」政策,以中國的善意做為台灣安全的唯一保障,只會讓中國恣意地予取予求,而且一旦有所不順心,即可能立即翻臉進行武力威嚇。因此,當事者雙邊的協議無法永遠保證什麼,只有透過聯合國的共同保障,才是國際社會和平與安全的唯一保障。
(作者李明峻 為北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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