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9自由時報
〔記者項程鎮、林慶川、侯承旭、蘇永耀/綜合報導〕針對高院再度延押前總統陳水扁,法界人士認為,扁應無逃亡之虞,以交保代替羈押較為妥適。
扁子陳致中昨天說,陳家在瑞士的資產已經匯回台灣七成,每筆金額包括特偵組或高等法院均完全掌握,他已經簽署資產全數匯回台灣的文件,剩下的資產還會陸續匯回,合議庭竟然仍以「海外有資產、有逃亡之虞」理由延押他的父親,他完全無法接受。
認扁應無逃亡之虞
目前是中國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的執業律師許文彬指出,扁為卸任總統,二十四小時會有隨扈監控,加上他具高知名度,全國人民都認得他,若指扁會逃亡,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許文彬也說,法界人士此次大都預料扁應該會重金交保,也因此,高院此次裁定延押,算是法界比較少數人的意見,若是能夠交保,會是比較好的做法。
台灣透明組織常務理事、世新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陳俊明透露,國際間相當關注扁案發展,總部在美國紐約的知名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去年曾問他,台灣法院審理扁案時,有無針對性;如單純從人道角度來看,希望法院審理類似羈押案時,在程序上能更周延,不能不利特定人士。
民進黨昨天認為,司法應秉持客觀公正精神,獨立行使職權,不應受到政治力量的干預。民進黨雖尊重判決結果,但更站在維護司法人權立場,要求停止羈押陳前總統,給予他透過司法程序爭取自身權益的人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