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1自由時報
中國客在墾丁高舉五星旗。從法律、自尊與戰略的角度思考,我說讓他們舉。
從法律上來說,就我所知,在台灣舉五星旗似乎不違法。如果違法,那該被釘的是警察;如果不違法,那中國客在台灣就有舉五星旗的權利。不讓中國客舉五星旗,就是台灣自由、民主、法治的不舉。
就自尊的原則看,雖然我不爽看五星旗,但「我不贊同你的說法,但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更何況「自從朱毛叛亂起…骨肉離散父母喪。」跟他們有「沒齒難忘仇和恨」的愛國同心會之流都沒出來靠北靠木,而且車輪旗在台灣連國民黨都不舉了,我就搞不懂怎麼一大海票人還在為了不能在中國舉車輪旗喊燒?
再換個角度看,如果有美國觀光客到墾丁高舉美國國旗,您會不爽嗎?德國旗呢?如果只有中國旗會讓您不爽到不讓人家舉,那您是不是對「旗」不對事?是不是不客觀、不公平?「八風吹不動」的您是不是被那面「屁」旗給「打過江」了?
退一萬步說,最近中國一副吃定台灣的霸道德性,的確讓不少人不爽。但就算您真的對中國客在墾丁高舉五星旗的行徑不爽,不讓他們舉旗,明智嗎?據說「兩岸」政府達成「默契」,相互同意「不舉」。這種「默契」,是低等動物的「黑箱作業」。而這個被打破的「默契」不過是又一項意料中,中國人的黑心產品。有道是:「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在中國不能舉車輪旗,在台灣卻能舉五星旗,這是因為「國」情不同。個人倒是挺為這種差異自豪。如果我們不讓他們在台灣舉五星旗,那台灣跟中國有何不同?乾脆統一算了!而且不讓中國客舉五星旗是怎樣?是要把台灣的自由、法治水準降低到中國的水平,讓他們名副其實地賓至如歸,「樂在其中」嗎?
現在會有人在意那塊布,是因為我們自己的政府沒骨氣、不爭氣。但高尚的台灣人,不該學「中國不舉」那套。在自由、民主、法治的前提下,我們有很多展示我們「言論自由」的方式,讓白目的中國人知道我們的不爽,見識台灣的自由。比方說,自備五星旗,在中國客面前或者踩、或者撕、或者燒、或者吐痰─只要不違法就好。那塊布,在台灣,只是一塊布,不是國旗,不受法律保護,可以合法盡情污衊;在白目中國客面前,高喊「台獨萬歲」、「法輪大法好」…您愛喊啥就喊啥,盡情展示台灣的言論自由!或在中國客前高舉台灣旗、雪山獅子旗…等等。隨便想都有一堆點子,就是別不舉。
(作者邈雲漢 為部落客,http://blue-knows.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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