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6自由時報
二○○八年二月十七日宣布獨立的科索沃,在聯合國海牙國際法庭歷經一年多很謹慎的審理,終於在七月二十二日正式裁定,「科索沃的單方面宣布獨立,並未違反國際法」。這個面積只有一萬一千多平方公里,人口約二百萬的巴爾幹蕞爾小國,其邁向獨立所開創的先例,頗引國際社會關注。
其一,聯合國第一二四四號決議,確認科索沃係塞爾維亞領土的一部分,貝爾格萊德當局為阻止國際社會對科索沃的承認,乃於二○○八年十月向聯合國大會提案,要求送交國際法庭仲裁,經聯合國大會七十七票支持,六票反對,七十四票棄權的微弱多數通過。但此結果適得其反,貝爾格萊德求助國際法庭落空,反而成就科索沃贏得國際社會的同情和支持。
其二,科索沃獨立事件移交國際法庭提供諮詢意見,這是史上首次片面自原來國土中分離的案例。過去依照民族自決原則而獨立成功的新國家,都屬殖民地位性質,而科索沃的獨立經歷兩次公開宣布獨立(一九九○年九月和二○○八年二月),以及一九九一年十月舉行獨立公投,並在一九九八年至九九年爆發塞、科血腥衝突,計有一萬三千餘人罹難,科索沃的獨立可以說是憑藉堅定的獨立意志始美夢成真,達成獨立願望。
其三,國際法庭慎重其事,特邀約二十九國包括美、俄、德、塞、科等國際法專家參與程序聽證,集思廣益,原訂四月進行裁定,僅作模糊處理。可是國際法庭十四名法官,依法論法,以四票反對,十票贊成,宣判科索沃的獨立是合法,認為國際法中「並無禁止宣布獨立」的規定也不牴觸一二四四號的決議,創下國際法庭裁定獨立國家地位的判例。
此次國際法庭對科索沃獨立合法性的宣判,雖不具法律的約束力,但卻顯示鮮明的象徵意義,不但為科索沃提升其在國際社會的地位鋪平道路,而且也可能啟發其他地區的獨立運動組織拿來當樣板。看來,塞爾維亞阻止科索沃獨立訴求一來自找麻煩無濟於事,二來塞國加入歐盟的進程又形成絆腳石。總之,科索沃獨立之路已成定局,其已獲美國、歐盟二十二個會員國聲援,進一步敲開聯合國大門指日可待。科索沃的獨立經驗,也值得國人借鏡省思。
(作者洪茂雄 為台灣國際研究學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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