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7自由時報   就是不讓你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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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7自由時報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有過半數委員以各種理由請假,導致台聯提出的新ECFA公投審查會「流會」,變相以程序拖延ECFA公投,吾人不禁要問:

一、「依法行政」有那麼難嗎?依據憲法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及大法官釋字第六四五號解釋意見書,公審會並無權對人民公投提案進行「實質審查」,否則將違反憲法「直接民主原則」。但日前公審會實質審查ECFA公投案,且恣意駁回,已經讓十二位委員成為瀆職罪被告,如今連審查會都流會,「依法行政」真有那麼難嗎?

二、對得起自己良心嗎?公審會沒有權力剝奪「直接民權」,是法律ABC,稍微學過憲法的大一學生都知道,而身為法律、政治專家的公審會委員豈會不知?誠如廖元豪教授在「鎮壓或解放?建構挑戰與顛覆的公投制度芻議」一文中指出:公審會不具「實質審查」權限,並應進一步廢除公審會及主管機關審查「提案內容是否相互矛盾或顯有錯誤」的權限,才能真正確保人民的公投權利。但可惜的是,廖教授變成公審會廖委員後,不僅未說服其他委員堅持民主法治良知,反而成為以「提案內容是否相互矛盾或顯有錯誤」條款封殺「直接民主」的劊子手之一。這些公審會委員不敢準時開會,難道是害怕再次愧對自己良心?

三、六成民意支持,還怕公投嗎?陸委會七月公布最新民調「六成一民眾支持ECFA」,已經符合吳敦義院長日前「民意支持度超過六成才簽」的主張,既然馬政府已宣稱有六成民意支持ECFA,那公審會委員為什麼不敢準時出席會議並通過公投案?難道對馬政府的民調沒信心?不敢面對公投所展現的真實民意?

(作者黃帝穎 為律師,台灣青年智庫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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