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4自由時報
馬英九「竊台週記」說,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台北中山堂,安藤利吉向中華民國呈遞降書,台灣光復不應被扭曲;他另又說,日本在台北降書,是重要歷史事證,代表台灣回歸中華民國版圖,具法律拘束力。可是查遍檔案,沒有這份降書,中華民國竊台事證多一樁!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三日陳儀親批的「台灣地區受降文獻及紀念品清單」共十項,計開:一號命令安藤利吉受領證,備忘錄受領證、受降典禮簽名簿、受降典禮簽名單、照片、日方簽字用筆墨盒印泥、安藤利吉官章、總督府印、新生報兩份;也沒有安藤利吉降書。
日軍總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在東京橫濱港美國軍艦上呈遞降書,然後麥帥發給第一號命令,令海內外日軍向指定戰區司令官投降。依令,中國戰區向蔣介石投降。同年九月九日,日軍在南京向蔣呈遞降書,由何應欽接受。請注意,何在降書上明寫是代表聯合國(盟軍)的利益接受降書,而不只代表中國。雙方簽字之後,蔣介石發給日軍他的第一號命令,令中國戰區日軍向區內各地指定人員投降,在台灣是陳儀。
十月二十五日陳儀來台受降,國史館引用「台灣省通志」轉載自新生報叢書之敘述,謂,受降典禮上,陳儀將他的「第一號命令及受領證交參謀長柯遠芬轉交安藤利吉。安藤利吉在受領證上簽字完畢,由日方代表諫山春樹向陳兼總司令呈上降書,陳兼總司令審閱無誤後,即命日方代表退席」。這段敘述的問題在,照程序,日軍須先投降,盟方才能向它發布命令,亦即先遞降書再發第一號命令,在東京如此,在南京也如此,在台北次序相反,不太可能。
且若安藤利吉有向陳儀呈遞降書,為何降書不在陳儀的「受降文獻清單」?而學術界及新聞界也很多人找不到安藤利吉的降書?馬英九說有,應該立即公布才是負責任的行為,以免又多添一條「說謊」的惡名。
(作者沈建德為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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