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1自由時報   二度羞辱台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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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1自由時報   

本次宜蘭蘇花公路坍方,造成二十多名中國遊客失蹤傷亡,這些失蹤者如果不幸罹難,將可獲賠五一○萬的保險賠償金。不過旅行社律師李永然,打算協助受難者家屬請求國賠,理由是「根據兩岸關係條例,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可以提出申請。」陸委會副主委高長更表示:「身分其實不是問題,…如果(政府)有疏失的話,基本上國家賠償法就適用…。」

我們想請問陸委會和馬英九政府,這些中國旅客從來不曾納稅給中華民國政府和盡過服兵役的義務,憑什麼享受國家賠償的權利?在中國政府於東京影展打壓我國代表團之後,馬英九政府還想拿納稅人的稅金來討好中國,無異是二度羞辱台灣人民。台灣人民應該利用五都選舉向馬英九政府表達不滿的意見。

(作者褚德三 為交通大學前理學院院長、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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