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0自由時報
看了自由廣場「連淑女都想罵髒話」,才知道鄭弘儀的事。台灣人怎麼這麼假仙,我甚至覺得鄭弘儀不需要道歉,因為不能模糊焦點!
美國的廣播、電視節目主持人說歐巴馬是納粹、是Osama(賓拉丹的名字); 性別歧視的用語在美國的媒體多如牛毛,如NBC主持人Chris Mathew
說希拉蕊有今天的成就只是因為她老公愛亂搞,婚姻不幸福;電台主持人Rush
Limbaugh罵投健保贊成票的女性參議員「賣身,根本是妓女」,沒見過誰為此道歉,這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
而且,涉及性別的髒話不限於男性使用:Sarah Palin(培琳)要人Man
Up,算不算講髒話?她還是政治人物呢,不只是媒體人;她稱讚亞利桑那州長的嚴厲移民政策,說歐巴馬沒有「cojones」不敢這樣做 :Jan Brewer has
the cojones that our President does not have to...。cojones是西班牙粗話,睪丸。她從沒為此道歉過。
不是說出口成髒是好事,只是當事情很糟糕的時候,這已經是最溫和的做法了!一個媒體主持人講的話被大做文章,而害民的政策卻不被批評檢討;罵鄭弘儀不尊重女性的人該想想,台灣連賣淫的行業都快被中國人攻占,到底怎樣是尊重女性?
(作者蕭文婷 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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