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9自由時報
楊淑君在亞運的跆拳道賽中被判失格一事引起各界譁然。亞運官方與我方的各自表述,乃至兩岸對所謂「陰謀論」的論戰,目前為止似乎都無助於釐清當初實際的狀況與責任的歸屬。然而,在國人對此事群情激憤而砲口一致對外之時,筆者倒是質疑我們的體委會與代表團為這種可預見的冤判,做了什麼準備?
在以往的運動賽事中韓國裁判作出具爭議的判決並不少見,尤其在其具主導地位的跆拳道項目。東亞運中我國選手曾敬翔的判決爭議即是一例。更甚者,我們也應該清楚了解中國在各種國際賽事場合中對我們國家選手打壓的一貫態度,因為這都是有前例可循,遑論今天中國是地主國。面對這些可預見的不利因素,筆者認為事前必須要做好萬全的準備。那我們的體委會與代表團在這方面做了什麼?筆者最好奇的是為什麼拿到冠軍的黃顯詠的護具不會出現爭議,而楊淑君卻遇上這種莫名其妙的事?很顯然的是兩位選手的護具不一樣。但為什麼同一個代表團的選手護具會不一樣?我方教練在事後儘管宣稱是按照會議說明書,且使用的護具事前也通過檢錄(當然,官方並不承認而檢測人員也不知去向),然而在這些行政瑣事上(如:翻譯、協助護具更換及檢錄過程),體委會又幫忙主要賽事的教練與選手做了什麼?
明知道楊淑君最後應會對上的選手是被稱為其宿敵的地主國選手吳靜鈺,這種可預見的最終「政治干預」手段,卻不知用最保守的心態與最完善的協助來幫教練與選手因應,只怪體委會與代表團太傻太天真了。
(作者林軒竹 為國立成功大學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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