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6自由時報
楊淑君在中國廣州亞運的比賽蒙冤,馬英九及吳敦義異口同聲說要「比照亞運金牌頒發國光獎金」,隔天,體委會卻說「給國光獎金沒有法源,只能給績優選手培訓經費」。似乎,馬政府在五都選前開出空頭支票,玩起愚弄善良老百姓的把戲來了。
楊淑君返國後說的「不要炒作這事情,不要仇視韓國人,這跟韓國一點關係都沒有,又說不要政治化」的「三不」很受馬英九的敬畏疼惜,言下之意,金牌楊淑君很值得疼惜,但說歸說,至今卻仍未見到馬政府對於獎金有何疼惜的處理方式,一句「無法源依據」就可以含糊帶過。難道馬英九忘了當年「用國務機要費購買某藝人演唱會的門票」,以及「宴請連戰」時,總統府還公開說經費的使用符合相關規定一切合法。因此,不禁想問,法學博士馬英九,難道你真的「無法」疼惜金牌運動員?
作為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怎可信口開河,「頒發國光獎金」可不是楊淑君或其家人向總統、行政院長要求的,而今政府大玩文字遊戲。不斷稱讚選手表現很金牌,但該頒發獎金卻無相對進展,一切只是選前討好選民的花招罷了!
(作者郭川珍 為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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