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3自由時報   人權 說一套做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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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3自由時報   

馬總統於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當天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時指出,根據聯合國通過的公民及政治權利,以及經濟社會與文化兩個國際公約,各國都應該要設「人權委員會」。為讓兩公約在台灣順利推動,政府決定在總統府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而不放在行政院、司法院或監院組織內部。的確,人權、法治及民主,是現代憲政國家缺一不可的三大支柱,惟成立「人權委員會」這番話由馬總統脫口而出,卻也有著無奈及諷刺。

阿扁總統於二○○○年的五二○就職演說及多次接見外賓場合中提出推動台灣人權法典的概念,並積極推動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並於當年十月二十四日於總統府內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成立之後,其名稱無論是前期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抑或之後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對於人權工作、人權法案的推動及落實「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有著許多成果,甚至國際自由聯盟更將「二○○一年自由獎」頒發給阿扁總統,以表彰其對於人權推動的努力及貢獻。

可惜的是,馬英九於二○○五年八月當選國民黨黨主席後,在立法院審查九十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以國民黨為主的在野黨即以人數優勢通過決議,要求總統府解散「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其理由係該等組織並無法源依據等。縱當時「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中有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等之規定,惟仍不敵政治生態,被迫終止並解散。

觀之現行的「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規定,並無「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之設置,如今的馬總統成為「人權」的推手,與過去的馬主席作為終止「人權」的劊子手相較,難道人權工作的推動,是有分彼此、分黨派的嗎?這種「昨非今是」、「因人而異」的作法,已成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推動人權工作上的第一個戕害,也可看出「一路走來」的馬總統「始終不如一」!

(作者卓春英 為前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副主任,現任長榮大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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