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01自由時報   媽媽們,妳一定要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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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1自由時報   

歷經十五年屈辱與喪子之痛、滿臉滄桑的她,在鏡頭前泣訴兒子江國慶慘遭刑求冤死,無盡的眼淚與痛苦,卻得不到執政者一聲「對不起!」

我也是個母親,嘗過懷胎、生產與把屎把尿的辛苦,一個好好的小孩去盡國民義務「當兵」,卻成為濫權違法官員保住肩上星星的無辜犧牲品,實在令人痛心,更是生氣!枉死一條人命、凌遲江家人名譽十幾年,這就是苦民所苦嗎?

國防部的道歉,實在看不到檢討的誠意,只有「傲慢」兩個字足以形容。這些涉嫌害死一條人命的濫權者,將繼續坐領民脂民膏納稅錢,而不是暫停職務,凍結其涉嫌犯罪所領獎金與薪水。如果是一般老百姓,可能早已被羈押、被凍結資產。

據官方統計,近十年已發出近十五億的冤獄賠償金額,結果都是全民買單,難道承辦的檢察官與執法者,完全不用對冤獄賠償負起行政與賠償責任?法律明文規定,刑法第一二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濫權追訴罪,「冤獄賠償法」第廿二條第二項規定,政府對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公務人員有求償權。難道這些法條都只是擺著好看,台灣人你能夠不生氣嗎?

懲戒十年時效根本就是法律大漏洞!而這個大漏洞正是違法濫權官員脫身的保護傘,是受害人民冤屈難伸、民怨高漲的禍端。民怨眾怒,迫使國防部不得不吐出道歉,江媽媽們、台灣的母親們,請不要再沉默,台灣人要覺醒,只有靠人民的力量,才能促使執政者嚴懲惡官,督促立法院主動儘速修法,讓惡官快快繩之以法,人民能有好日子過。

(作者林鄭涼 業家庭管理,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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