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1自由時報
最近發生的震撼政治事件,菲律賓政府遣送十四名台灣人至中國,將台灣人視為中國人,此為一嚴重的錯誤。事實上,台灣並非中國的一部分。依條約及國際法的原則,台灣的主權並非歸屬中國。
此事發生緣起,應回溯至一九五二年四月廿八日「舊金山和約」生效,台灣人才正式喪失日本國籍,並依一九五二年八月五日「中日和約」,台灣人被強迫安排為「中華民國國民」。當時未給台灣、澎湖住民作事前的「國籍選擇權」。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九日在日中建交時「中日和約」失效,台灣人的國籍未再做安排。二○○九年四月七日的美國法院判決,認為台灣人為「無國籍者」。六十多年來,台灣人生活在政治的煉獄,這是台灣人的悲哀。目前,台灣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但全世界又誤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此與條約、史實及國際法原則不符。
菲律賓政府此次的做法,正是台灣人該清醒的時候,台灣人一直都認為是「中華民國」的國民,但全世界的人民心目中並無「中華民國」,所以菲律賓政府才將台灣人遣送中國大陸。目前,美國稱「台灣為當局」,並非國家。
台灣人一定要清醒,台灣人需要團結起來,認同台灣,與中華民國(中國)劃清界線。如同南蘇丹一樣,向全世界發聲,依國際法建立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在國際上才有地位,方能為人民與他國進行談判。最後,盼望美國依國際法及「台灣關係法」(TRA),促成台灣成為真正的國家。
(作者楊劉秀華 為楊基銓國際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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