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4自由時報
二○○九年新型流感爆發,衛生署選擇了沒有製作過流感疫苗的國光公司生產的疫苗,署長楊志良說如果有人可以買得到比國光疫苗便宜或是價格只高出百分之五十者,他願意跪請這人去買。乍聽之下似乎是憂國憂民,但實際上卻是言語上的取巧,因為國外疫苗是國光疫苗的兩倍價格。我們想想國光疫苗可以價格較低的背後原因,再想想多出十幾二十億元購買國外疫苗是否真是那麼困難,就不免要質問楊志良,人民的生命在他的心中究竟是價值多少?
為什麼我這麼堅持要選擇國外疫苗呢?理由很簡單,那就是人命是最寶貴的。我簡單說明:國外的疫苗在接種後約有百分之八十的接種者體內會產生保護性抗體,國光疫苗是第一次生產,當然有可能不輸給國外疫苗或是更好,但我們沒有數據可做評斷,所以我們不應該在它的臨床試驗數據都還沒有出來前就貿然決定採用。假設它只能使百分之七十的接種者產生保護性抗體,那麼我們如果將向國光採購的一千萬劑供五百萬人使用的疫苗都改向國外採購,就會有多出百分之十,也就是多出五十萬人可以受到保護,以當時估計新型流感死亡率為千分之一計算,可以減少五百人死亡;更保守一點假設國外疫苗的保護效力只比國光高百分之一,那麼也會多出五萬人可以受到保護,就有五十人可以免於死亡。
不良反應是否與疫苗有關一直受到爭議,這問題雖然世界各國都存在,唯獨台灣特別嚴重,這是衛生署當初選擇國光疫苗時就種下了因,不應該怪罪媒體。本來這方面的評斷就有它的困難處,衛生署始終不肯承認與疫苗有關,然而日本及歐美國家卻承認有一定的比例是與疫苗有關,這是心態上願不願意負責任的問題。
(作者詹家琮 為前國軍預防醫學研究人員,http://tw.myblog.yahoo.com/tsrong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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