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7自由時報 ROC惹的禍
20110217自由時報
菲律賓政府於二月二日把十四名詐騙嫌犯遣送中國,引起台灣輿論界滿城風雨,重點都放在抗議菲律賓政府和馬英九當局的去國家化和外交休兵,卻未見提出因應措施。在國內,法政科班等都認為中華民國是國;但是在國際上它不是國,且與菲國沒有外交關係。站在菲國立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繼承,因此拿中華民國護照的嫌犯,被送往北京是理所當然,咎由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馬當局自取,且這種情形將繼續發生。 因應之道,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已有提示,台灣的政黨和政治人物應該好好利用台灣關係法解脫困境。該法忠告台灣人民「依法建立政治實體」。該法認為台灣人民等同國家,其主權及於台澎諸島,立委可制訂法律讓人民認同這個所謂「台灣人民國」或簡稱「台灣國」。年底的立委選舉,綠營若能贏得過半席次,可著手制訂例如「台灣人民總統選舉法」等等讓「台灣國」正常化的法律,則台灣人民即可依法建立政治實體,發行台灣國護照,不必再使用沒有國家地位,且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的中華民國護照和名稱而被菲國侮辱。 (作者連根藤 為台生報發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