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8自由時報   台嫌遣中 學者:一中各表 骨牌效應

上一頁 下一頁
 

20110218自由時報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菲律賓政府遣送十四名我國籍嫌犯給中國,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廖福特昨指出,馬政府強調的「一中各表」,反落入國際法的政府承認問題;即認定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屬一個國家,並稱中國。因此,廖福特說,菲律賓將人遣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柬埔寨以一中為由婉拒我設處,都是開端,應嚴防「骨牌效應」。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昨舉行「體檢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從菲律賓遣送事件談起」座談會,邀法界人士討論。廖福特認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論述,在國際法已形成錯亂。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 恐釀嚴重後果

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說,兩岸簽署的司法互助協議也產生很多問題。如協議第四條規定:「一方認為涉嫌犯罪,另一方認為未涉嫌犯罪但有重大社會危害,得經雙方同意個案協議。」如此概括規定,未來恐將產生嚴重後果。

姜皇池認為,例如主張台獨人士觸犯中國的反分裂法;法輪功人士「詆毀」共產黨統治,這些都被中國列危害社會重大事件。他說,按照國際法原則,政治犯、宗教犯不該被引渡;但台灣實力較弱,令人擔憂能否承擔壓力。

憂菲國個案變通例 最後成為慣例

對於菲國遣送台嫌到中國,姜皇池強調,我方不能默認而開先例,否則將從個案變通例,最後成慣例。

廖福特說,過去各國為表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尊重,常以某種形式如「認知」、「了解」來表達對所謂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但因台灣反對,並不會以此內容,向台灣表達意見。然而,當馬政府不斷強調「一中各表」後,廖福特說,這明顯進入國際法所稱的政府承認問題。

對馬政府聲稱這兩岸定位是依據「憲法」,廖福特進一步質疑,憲法規定並非國家主權認定的唯一基礎。像兩德統一前的西德,或南韓,雖都主張統一,但不會把兩德或兩韓看成「一個國家」,事實上就是兩個國家。

真理大學法律系助教授吳景欽認為,菲律賓已把人犯遣送中國,對遣返請求,中方拒絕的可能性很高。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楊雲驊具體建議,我方不該以「儘速遣返台籍嫌犯回台受審」為目標,應督促對方審判符合國際普遍正當程序保障、協助選任辯護人、並安排家屬人道探視等。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