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4自由時報
看見邵燕玲法官「哭紅眼鎖門不回應」的報導,筆者不禁感慨,邵法官努力奮鬥了一輩子,好不容易爬到最高法院,如今竟成為「恐龍法官」的代名詞。
筆者認為,我們每個人,尤其是政治人物,每次遇到爭議時,為了不得罪任何人,都選擇沉默妥協,有一天,會發現,原則已經不在了,甚麼都可以被妥協交換了,最後也沒甚麼是該堅持的了。
邵法官從事實務審判多年,據說從來不求官、不求升遷,戰戰兢兢,戮力從公,像大多數法官一樣。但我想問的是:有沒有基於自己的確信,公然挑戰制度或據理力爭?我猜想是沒有,這就是實務界法官的悲哀,因為只有平庸,努力沒有「異」見的乖乖牌,才能一路走到最高法院。
現在,遇到沒擔當的長官,和謊話連篇的總統,一輩子的努力都被踐踏剝削殆盡,連同在司法界擔任首長多年的法官先生也噤聲愛莫能助,因為他們深知為官之道。我同情,但是無法理解,有甚麼是可以犧牲聲譽與榮耀換來的?我要是她先生,我早就跳出來講清楚了,既然「太太」和「道理」(我原則上不認為邵法官合議庭的判決有很大的錯誤,那不是實務界出身的法官可以解決的難題,當然我不認同邵法官有資格補許玉秀大法官的遺缺,但那也不是邵法官的錯)站在同一邊,甚麼時候捍衛正義可以這麼有力。
我也要譴責,我長期寄望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身為台灣少數對於法律專業有說理能力的團體,更應該擔負起民眾法治教育的重責大任。但自從去年白玫瑰運動開始,燒起一片淘汰恐龍法官的浪潮,司改會有鑑於他們默默努力多年始終難成氣候,為了民氣可用,以搶搭便車的心態,也不想與白玫瑰分道揚鑣,不敢把爭議的法律適用說清楚。在我認為,這就是妥協,這就是交換!
這種事情,台灣藍綠政客已經做得太多了,沒想到社運團體也學到了。現在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即使連法律學者也很難說清楚了,本來已經搖搖欲墜的司法,墮入了無可挽回的深淵。只是沒想到是,司改會默默地伸出最後一腳。
(作者王怡今 為刑事法學碩士,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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