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9自由時報   大法官應重新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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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9自由時報  

關係我國憲政大局的司法院大法官提名,爭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繼所謂「恐龍法官」之後,馬英九總統所提名的人選再度凸槌:一位在前此最高法院法官任內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或通稱的綠卡,另一位則曾經擁有加拿大楓葉卡。儘管總統府昨天以「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為由,為提名的正當性辯解,我們認為,大法官提名雖僅四人,卻接連發生烏龍事件,且失誤及爭議人數已然過半,顯示審薦提名程序問題重重,嚴重損及總統及大法官的公信力,馬總統基於自身威信與維護大法官地位,應即重新提名,以昭公信。

大法官提名至今所出狀況,情節不一。邵燕玲是因去年八月主持最高法院合議庭,以「無法證明違反意願」為由,把三歲女童遭性侵害的案件發回更審,一反前二審有罪判決,引起社會輿論譁然,促發「白玫瑰運動」;雖然當事人有所堅持,其拘泥於法條而與社會常理明顯脫節,遂被歸類「恐龍」法官。其次,擁有美國居留權的陳碧玉,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期間持有綠卡,雖法所不禁,有如她曾於非擔任公職期間取得美國公民資格,但以大法官地位之崇高,公眾對此一職務的高度期許,不能說沒有相當爭議。至於曾經具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權的學者羅昌發,如按總統府所稱,在獲提名前已經放棄,且「主動清楚載明」,同樣沒有違法或誠信問題,爭議也相對較小。

大法官提名所發生的這些狀況,不但已經使得整個程序受到極大質疑,也顯然重創總統威信。首先是總統在處理邵燕玲案的誠信問題。馬總統宣稱事前不知邵燕玲被歸類「恐龍法官」,但邵法官卻強調曾表明承辦女童案,且與「相關人員溝通」,懇請另尋人選。雙方說詞不一,兩人先前見面的真相不明,被質疑說謊的馬總統亦尚未能拿出具體證據,盡釋群疑。同樣地,馬總統辯稱經新聞媒體披露方知此事,這又凸顯如非其本人誤判民間反應,就是審薦小組隱匿重要資訊。這又衍生兩個重大疑問,馬總統半年前方以司法改革回應「白玫瑰運動」,如今對此卻彷彿渾然不知,足見若非當時的信誓旦旦全係敷衍之計,即顯示其本人患有嚴重的健忘症,深值國人關切。尤有甚者,馬總統「看報才知道」,不但印證審薦小組未善盡其責,引發「審薦小組不如報紙」的譏評,更要令國人捏一把冷汗的是,所幸總統看對了報紙,因為當天只有一家報紙以一版頭條獨家報導此事。

陳碧玉的案例,除了引發公職人員持有綠卡的爭議問題,也傷及總統誠信。國人記憶猶新,競選時屢遭質疑持有綠卡的馬英九,未能拿出已經放棄綠卡的證據,且一再堅持「綠卡(日久不用)自動失效」說。如今陳碧玉的情況顯示,當事人可是明白在美國洛杉磯機場移民署「宣誓放棄」綠卡;陳碧玉服務公職持有綠卡當然有爭議,但她至少在放棄綠卡一事,相較於一國元首,處理得可是乾淨俐落。更令人難以接受的,馬總統本月一日在為提名邵燕玲一事向國人道歉時,猶強調外國居留權與國籍,屬於大法官提名及審薦流程的主要審查項目,惟按總統府日昨說法,顯然公職人員持有綠卡不是問題。上既有所好,難怪司法院內部「法官論壇」立即出現嘲諷反應︰「持有外國居留卡不受限制,法官同仁趕快去申請一張吧!」

大法官事關重大,提名人選的標準理應極高,程序必須嚴謹周全,如今審薦及提名程序至此,堪稱已經千瘡百孔,不但顯示馬總統及審薦小組處理這一國家大事,實以幾近兒戲的草率態度,與人民感受落差極大的考量,外加漏洞百出的審薦過程,已嚴重傷害維繫大法官崇高地位所需的公信力,對民調聲望及信任度長期低迷的馬總統也是重大打擊。除了本月初的道歉,身為實際圈選最終提名人的馬總統,應該另起爐灶,重啟大法官提名機制,由審薦小組重新改組作業,另提人選。否則,不僅同黨立委也已表明審查時票投不下去,何況漏洞百出審薦程序所產生的提名人選,不知還有多少「未爆彈」,一旦在審查時引爆,馬總統容或不在乎自己的聲望,國人卻普遍關切做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其公信力及功能地位的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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